【警方记者会】女子指控剥光猪搜身 警﹕可向投诉课投诉

撰文: 杨婉婷 余睿菁 黄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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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的例行记者会,除了交代周末、日的游行、集会公众活动,焦点落在有女被捕人指控被“剥光猪”搜身事件。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称就有关事件暂未有资料在手,呼吁当事人与代表律师到投诉警察课提供资料,警方会严正跟进。她又指,警方有严格的搜身指引,警队守则亦要求警员在搜身时遵从尊重及礼貌对待。
记者问及被搜查人士是否必须签署同意书后,警方方可进行搜身,傅逸婷回应指﹕“我哋会讲解返搜身原因、过程,等佢有个预期,做搜身嘅时间,如果情况许可的话会签同意书。(即系签咗先搜身?)我谂要视乎情况,如果个刻钟佢冇签同意书,但我哋需要搜身,未必佢会签同意书,因为同意书都系佢自愿去签。”

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表示,警方会严正跟进有女被捕人指控赤裸搜身事件。(余睿菁摄)

一名化名“吕小姐”的被捕女示威者今日在记者会上,控诉在警署羁留期间,被裸体搜身。吕小姐因遭警员弄伤要送院,两日后出院,即日提堂,却被警方带至相邻警署脱衣搜身。吕小姐忆述,尝试用手保护重要部位,女警却用笔打她的手著她放开,又用笔打大腿著她将腿张开。检查前面后,女警要求转身检查背面,她转身期间留意到另一名女警用享受的眼光“上下打量”。女警之后在没戴手套下,检查吕小姐的衣服。搜身结束后,吕小姐离开房间,顿时发现门外走廊站著十多名男警。搜身后,有警员要求她签署接受脱衣搜身的相关表格,吕小姐拒绝。吕小姐在记者会上当场读出两名女警的编号。

傅逸婷﹕警方会严正跟进

记者在今日(23日)下午4时的警方例行记者会上追问事件,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表示,警方刚刚在一个记者会得知此指控,警方非常重视事件,就此个别个案,没有详细资料在手,无法回应太多。如果被捕人士认为被羁留其间受到不合理对待,可以向投诉警察课投诉以厘清事件。而记者会上事主的律师代表指会向投诉警察课投诉,警方会严正跟进,希望指控人尽早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以便警方了解事件来龙去脉。

傅逸婷表示,警方尊重女性权益,明白搜身令当事人感觉不良好及尴尬,但警方搜身有必要,亦有考虑。警方一向有严格指引,就任何涉及身体接触的搜查,只可以由与被搜查人士同一性别的人员进行。如果搜查需要脱衣,令搜查人士内衣或内裤外露,搜查进行时只可以有与被搜查人士同一性别的人士在场。

刘荣基﹕搜身准则没有就近日社会活动而改变

至于搜身的准则,傅指警方在羁押被捕人时决定作出搜查,目的是为了确认有无任何会伤害被搜查人士或其他人士的武器及物品,或帮忙被捕人士或被搜查人士逃走的工具,或任何与被捕人士拘捕的罪行、其他有关罪行的重要证据。另一目的是,确认有无用作其他干犯危险罪行的物品,例如恶意破坏财物、服用或分发危险药物。警方在考虑使用何种程度的搜身,会视乎当时被捕时干犯的罪行、刑事纪录、犯罪时或被捕时所展示的武力程度、有无展示自杀倾向、有无伤害自己的纪录、被捕后警方处理案件时其行为。她指警方有严格指引决定如何进行搜查。

机场警区副指挥官刘荣基补充,警方搜身准则没有就近日社会活动而有改变,一向沿用的搜查考虑因素是被搜查人士安全、搜查他的警员安全、其他人士安全、其他因搜查已找到有关案件的证据。被捕人士与什么案件有关,不是决定是否要脱内衣的考虑因素。

机场警区副指挥官刘荣基指,警方搜身准则没有就近日社会活动而改变。(余睿菁摄)

有关《警察通例》指警员应对搜身人士作有礼貌及有尊严的对待。傅逸婷指有礼貌及尊重是警队守则,搜身令被搜查人士感到不舒服、不自在、不良好及尴尬,警方绝对明白。警员在训练及日常训示中,警员要遵从尊重及礼貌对待。她又指,在警察通例中,搜查人士可决定是否需要用手套。而根据事主说法,有两名女警进行搜身,合乎警方搜身指引。

警方会安排适当程度私隐地方搜身

被问到女事主搜身时的地方安排,傅逸婷表示,警方会安排一些保障被捕人士私隐的地方,不能一概而论房间安排,但警方会安排有适当程度私隐地方搜身,被问到是否需要被捕人士签同意书才可作出搜身,傅逸婷称,被捕人士需要签署同意书,而被捕人士会有副本,记者再确认是否需要签署后才可搜身,傅逸婷突然改口称没有资料在手,又称视乎情况被捕人士用否签署,但未有回应是否需要签署后才可搜身。

傅逸婷﹕我哋需要搜身,未必佢会签同意书

傅逸婷称﹕“我哋会讲解返搜身原因、过程,等佢有个预期,做搜身嘅时间,如果情况许可的话会签同意书。(记者﹕即系签咗先搜身?)我谂要视乎情况,如果个刻钟佢冇签同意书,但我哋需要搜身,未必佢会签同意书,因为同意书都系佢自愿去签。”傅逸婷又指,即使她没签同意书,但如果怀疑其身上有物品会对自己或他人伤害,警方有需要作搜身。至于搜身内容在表格上有列明,让被搜查人士知道。记者问及是否即使对方不签同意书,警方可以强制搜身,傅逸婷称可能对方不同意签署,警员亦会讲解内容。主持解围称傅逸婷负责九龙东警区,容许警方于其他平台回答,相关问题不是傅逸婷可回答。

至于女被捕人指在医院留医数日后,要直接去法庭提堂,却被带回警署搜身,记者追问为何事隔数日仍要到警署搜身。傅逸婷指有关事件的内容,仍有待证实,并不方便回答假设性问题。如果被捕人有医疗需要,警方会送她前往医院接受治疗,是警方对被捕人的人权保障的安排。记者问是否有需要治疗后再作搜身,傅仅称如果被捕人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治疗,警方不会阻其治疗,是合乎常理。至于赤裸搜身的标准,她重复警方在决定不同程度的搜身,有不同的考虑因素。

新界南总区警司 (行动)韩婉君、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机场警区副指挥官刘荣基出席警方记者会。(余睿菁摄)

【1738】记者提及有关市民发起“人链”活动,警方有无任何部署,参与者有无刑责。另外,记者又问市民之间发生冲突,警方有无任何意见。傅逸婷指没有接获有关活动的正式通知,主办单位应尽快通知警方。她又指,记者会的目的是希望将警方讯息带予市民,例如周末集会、游行,明白对公众民生有一定影响,希望市民作出配合,尊重他人游行集会自由,亦希望参与者尊重他人使用道路及公共设施的自由。

【1734】警方曾提过引入科技代替搜身,现时进展如何?警区近年的赤裸搜身是否以毒品案件为主?女被捕人指没有签同意书,有无违反指引及程序?傅逸婷指不详谈有关搜身政策,留待其他机会回答。至于女被捕人的指控,她呼吁被捕人与代表律师尽快到投诉警察课提供资料。她指警方会要求警员清楚讲解搜身的原因,是一贯的守则。

【1727】有关荃葵青集会,韩婉君称警方担心发生暴力事件,故反对第一个集会及游行,但为了保障公众表达意见权利,故批准第二个在荃湾公园的集会,由下午3时至8时举行。至于流水式集会问题,警方根据风险评估而反对第一个集会及游行,至于第二个集会已予以集会权利,提供机会表达意见。申请人的通知上,集会人数只有600人,主办单位有责任维持集会人数,如果人数过多,纠察要劝喻他们离开集会。警方会与主办单位互相协调如何疏导过多的人。

【1715】被问到女事主搜身时的地方安排,傅逸婷表示,警方会安排一些保障被捕人士私隐的地方,不能一概而论房间安排,但警方会安排有适当程度私隐地方搜身,被问到是否需要被捕人士签同意书才可作出搜身,傅逸婷称,被捕人士需要签署同意书,而被捕人士会有副本,记者再确认是否需要签署后才可搜身,傅逸婷突然改口称没有资料在手,又称视乎情况被捕人士用否签署,但未有回应是否需要签署后才可搜身。

傅逸婷称﹕“我哋会讲解返搜身原因、过程,等佢有个预期,做搜身嘅时间,如果情况许可的话会签同意书。(即系签咗先搜身?)我谂要视乎情况,如果个刻钟佢冇签同意书,但我哋需要搜身,未必佢会签同意书,因为同意书都系佢自愿去签。”傅逸婷又指,即使她没签同意书,但如果怀疑其身上有物品会对自己或他人伤害,警方有需要作搜身。至于搜身内容在表格上有列明,让被搜查人士知道。记者问及是否即使对方不签同意书,警方可以强制搜身,傅逸婷称可能对方不同意签署,警员亦会讲解内容,傅逸婷表示不要只针对此范畴。主持解围称傅逸婷负责九龙东警区,容许警方于其他平台回答,相关问题不是傅逸婷可回答。

新界南总区警司 (行动)韩婉君交代荃葵青大游行详情。(余睿菁摄)

【1703】记者又问“港铁专车”将违法示威者送走,是否协助犯罪份子逃走。港铁发出声明紧急情况时会停止车站服务、列车服务、甚至关闭车站,港铁又指警方有需要会进入车站执法,记者问如果再发生8月21日的骚乱,警方会否作出拘捕。机场禁制令再延长,但仍有网民发起周末集会,警方有何应对及有无加派机场周边警力。

机场警区副指挥官刘荣基指对于周末有网民在网上发出言论,呼吁堵塞机场主要道路及机铁不合作运动,从而影响机场正常运作。警方与机管局、港铁、运输署等进行跨部门会议,制定应变方案,确保公众安全,同时令机场运作畅顺,方便使用机场进出香港的人士及机场员工。警方会继续留意网上消息作风险评估,在部署上作相关调整。他呼吁有打算参与不合作运动市民,就机场岛禁制令已得高院延长,直至法庭有进一步颁令,禁制令适用于整个机场岛范围,禁止任何人非法地或有意图阻碍或干扰机场正常使用,包括堵塞前往机场的主要道路,有关行为会被视作干扰机场运作,可被控告藐视法庭。任何人协助有关人士影响机场运作,亦有可能违反机场禁制令及被控告藐视法庭。

至于车站、列车安排。傅逸婷指处理公众活动时,警方会与港铁紧急联络,实施有效人群管理措施,警方在处理有关活动与过往大型人群管理活动一样,一直以来的联络及合作是恒之有效。至于关闭车站及警方拘捕行动,就近月在港铁发生的示威活动,警方有按相关机制与港铁公司保持联络,至于调动列车由港铁自行决定及安排。

【1658】记者追问有关被搜身女事主指在医院留医数日后,要直接去法庭提堂,却被带回警署搜身,为何事隔数日仍要到警署搜身。记者又问,六月后,有何罪行需要赤裸搜身。

傅逸婷指有关事件的内容,仍有待证实,并不方便回答假设性问题。如果被捕人有医疗需要,警方会送她前往医院接受治疗,是警方对被捕人的人权保障的安排。记者问是否有需要治疗后作搜身,傅表示如果被捕人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治疗,警方不会阻其治疗,是合乎常理。

至于赤裸搜身的标准,她重复警方在决定不同程度的搜身,有不同的考虑因素。

【1653】就六月起脱衣搜身数字,傅逸婷指东九龙区没有有关数字。机场警区副指挥官刘荣基表示,搜身准则没有就近日社会活动而有改变,一向沿用的搜查考虑因素是被搜查人士安全、搜查他的警员安全、其他人士安全、其他因搜查已找到有关案件的证据,被捕人士与什么案件有关,不是决定是否要脱内衣的考虑。傅逸婷指没掌握两名涉案女警的资料,希望指控人尽早到向警方作出投诉,以便警方了解事件来龙去脉。

【1647】有关有指控“港铁包庇暴力”的行为,警方如何看待港铁处理。而港铁内常有违法行为,警方有无与港铁沟通如何加强合作。网上有人用“警员亲属连线组织”发起行动,警方如何看待。

有关港铁专列,傅逸婷指前日晚上元朗西铁站事件中,警方与港铁就车务安排,警方无任何参与。至于港铁内安全问题,警方有需要时会与不同机构紧密沟通。至于“警员亲属连线组织”与警队无任何关系,四个职员协会亦无关。警方对所有公众活动一视同仁,如果超过50人要通知警方,警方进行风险评估后,再视乎会否发不反对通知书。

【1640】就近日事件,港铁会因应警方要求停驶列车,记者询问会否难以让示威者离开,傅逸婷表示,警方没有参与要求停驶列车的决定,警方行动部署会考虑在场人数及其他原因,港铁决定停驶是港铁的安排,警方则负责维持公众安全,重申警方尽量配合及协调港铁,会继续紧密联系。傅逸婷表示,日常警方与港铁会有适当沟通。

记者问及警方进行搜身时,应要对搜身人士感礼貌及有尊严的对待,有女事主指控女警没有用手套及被掣拍打大腿内侧,如果搜身会令女性感到礼貌及受尊重。傅逸婷指有礼貌及尊重是警队守则,搜身令被搜查人士感到不舒服、不自在、不良好及尴尬,警方绝对明白。警员在训练及日常训示中,警员要遵从尊重及礼貌对待。警察通例中,搜查人士决定是否需要用手套。

李桂华之前曾于记者会上表示,811当日,有54人被带到新屋岭,其中31人送院,6人较严重有骨折,外界有声音指伤势是送到新屋岭事后才造成,被质疑有警员用私刑,傅逸婷表示,没有相关资料在手,但警方会根据情况,即时让被捕人士接受医疗安排,保障被捕人士权利。

【1630】记者问及警方一般搜身程序,什么情况需要“剥光猪”,以及警方会否就有女被捕人指控赤裸被女警搜身事件作出调查。傅逸婷指警方尊重女性权益,明白搜身令当事人感觉不良好及尴尬,但警方搜身有必要,亦有考虑。警方一向有严格指引,就任何涉及身体接触的搜查,只可以由同一性别人员进行。如果搜查需要脱衣,令搜查人士内衣或内裤外露,搜查进行时只可以有与被搜查人士同一性别的人士在场。如果被捕人士认为被羁留其间受到不合理对待,可以向投诉警察课投诉以厘清事件。警方亦是刚刚在一个记者会得知此指控,警方非常重视事件,就此个别个案,没有详细资料在手,无法回应太多,希望日后有资料提供予记者。而记者会上事主的律师代表指会向警察投诉科投诉,警方会严正跟进。根据事主说法,有两名女警进行搜身,合乎警方搜身指引。

至于搜查准则,警方在羁押被捕人时决定作出搜查时,目的是为了有无任何会伤害被搜查人士或其他人士的武器及物品,或帮忙被捕人士或被搜查人士逃走的工具,或任何与被捕人士拘捕的罪行、控告、其他有关罪行的重要证据。另一目的是,希望搜查其间,用作其他干犯危险罪行的物品,例如恶意破坏财物、服用或分发危险药物。警方考虑不同程度的搜身,视乎当时被捕时干犯的罪行、刑事纪录、犯罪时或被捕时所展示的武力程度、有绦展示自杀倾向、有无伤害自己的纪录、被捕后警方处理案件时其行为,警方有严格指引决定如何进行搜查,为警务人员要遵守的守则。

【1615】她又指,她澄清昨晚葵芳地铁站发生事件,示威者破坏出入闸机运作,破坏CCTV、控制室、涂鸦、以镭射光线照向职员,警方予以谴责。今日凌晨0时28分,警方接获一宗在葵芳站的袭击案,电台调派新界南冲锋队处理,11分钟后人员在葵富路找到报案人,而报案人非受害人。报案人指早前在葵芳站内目击事主被打,得知事主已由救护车送往玛嘉烈医院,人员立即派员前往医院向事主了解伤势及案情。凌晨1时10分,冲锋队人员到葵芳站带走疑人回葵涌警署及被捕,案件列作普通袭击。

【1612】新界南总区警司 (行动)韩婉君就对于后日(25日)在荃葵青公众集会及游行,讲述警方的立场及理据。警方早前接获主办单位通知,打算周日日下午2时半在葵芳南巴士总站进行集会,下午3时起步,游行至荃湾公园中央广场,并留在广坪场进行第二个公众集会,并在晚上8时结束,预期第一个集会及游行人数不会多于1000人,第二个集会不会多于600人。

警方经风险评估后,考虑公共安全、秩序及保护他人权利及自由,警方对第一个在公众集会及游行予以反对,至于第二个集会,警方并不反对。警方今日下午2时半已联络主办者及发出相关通知书。

她解释第一个集会地点及附近道路设计,原是方便市民排队上落车,有大量栏杆及路壆,未必可以容纳千人,亦是内地直通巴士站头,有大量市民及内地旅客出入。如果进行集会,会有大量人群,小巴站、巴士总站无法运作,道路被堵塞,亦令令参与市民及其他人有危险。另外,七月尾、八月初,葵涌警署、荃湾警署、新界南警察总部在集会及游行时被示威者暴力冲击及破坏,第一个集会及游行路线都邻近上述三个场所,警方有理由相信在这些地区游行、集会会出现同类情况。而且,主办人无举办大型集会及游行的经验,就近日社会不稳气氛,有理由相信参与者会作出激烈行为,超出主办者控制范围,警方曾先后两次与主办者会议及商讨细节,但主办者未能提供确实方案确保游行安排,故此警方予以反对。至于第二个集会,警方慎重考虑后向活动施加条件,并予以不反对,主办方要安排至少60名纠察维持秩序及呼吁参与者听从警方及纠察指示。

【1609】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表示,一个声称没有任何政党组织连系“警员亲属连线组织”,将于星期日举行公众集会及游行,警方澄清对方并不代表警队或四个职方协会立场。

傅逸婷表示,明日观塘区游行警方将会实施人群管理措施,下午1时至1时半先举行集会,其后会举行游行,警方呼吁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或用港铁观塘站Exit A或B前往集合地点,之后于九龙湾港铁站离开。强调游行将于九龙湾零碳天地外结束,游行人士到达终点后应立刻解散。

警方呼吁市民和平理性表达诉求,切勿堵塞交通,游行路线将途经通往启德消防局及儿童医院的马路,若被阻塞将会影响紧急交通。

警方重申智慧灯柱没有人脸识别功能,亦不能读取或侦测身份证资料,若任何人破坏公物,将干犯刑事毁坏罪行。

今日的警方例行记者会,由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新界南总区警司 (行动)韩婉君及机场警区副指挥官刘荣基会见记者,交代明日(24日)及后日(25日)在观塘、荃湾区及葵青区举行的公众活动,以及交代网民号召明日(24日)到香港国际机场“和你塞”行动。

网民发起机场“和你塞”行动,呼吁参加者于明日(24日)早上7时至11时,使用机场铁路、机场巴士、私家车等各种交通工具不断来往机场,并顺道去博览会观看《清明上河图3.0》数码艺术展,强调要和平进行,不叫任何口号,也不强行阻挡旅客、机组人员等进出客运大楼。

而明日(24日)的观塘游行以“燃点香港,全民觉醒”为题,争取政府回应“撤回”逃犯条例、实现双普选等五大诉求,及关注区内智慧灯柱可能用作监控用途。游行路线由观塘骏业街游乐场起步,经海滨道、伟业街,游行至九龙湾零碳天地旁空地,游行集会时间为下午1时至当晚7时正,已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至于后日(25日)的“荃葵青大游行”,暂定当天下午3时举行集会,3时半起步,由葵涌运动场游行至荃湾公园。游行聚焦五大诉求,游行仍未获警方发不反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