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医护致电羁留病人家属需警方同意?医管局指引惹质疑
警队屡爆剥削羁留病人权益丑闻,医管局透过电邮向医护人员发出指引,当医护临床需要联络家人,应向警方提出要求。有医护在网上质疑,医护有权通知羁留病人家人病情,而且无须通知警方。对于传媒报道北区医院发生警察要求医生每日只能诊治伤者一次,以及要求进入手术室的事件,指引建议医护人员与警员商讨可行方案,图示显示警方可在手术室或急症室外等候。
医管局质素及安全部总监今(23日)向职员发出电邮,指明白同事意见,会在短期内发出补充资料解答疑难。
三名警员涉嫌在北区医院独立病房对一名醉酒老翁行使私刑,唤起各界对羁留病人权益的关注。医管局质素及安全部向医护人员发出“处理被警方拘留病人小锦囊”指引,当病人希望医护人士代为致电家人时需要审慎,表示医护人员可向警方转达此要求或建议病人向警方提出。指示称,即使医护人员有临床需要联络家人,例如获取药物敏感史 、商讨治疗计划等,均要向警方提出要求 。
如须获取紧急手术同意书,医护人员则可即时联络家人,并就通话内容、致电原因、不致电的后果纪录。指引提到“警察有权限制被拘留人士的对外通讯。医护人员若未得警察同意下致电家人,有可能要负上刑事责任。”facebook专页“HA Secrets”有医护人员投稿质疑警方是否有权拒绝医护联络病人家人,专页管理员称医护无权通知家人被捕消息,但有权通知家人病人病情,而且毋须通知警察。香港01正就指引内容向医管局及警方查询。
“HA secrets”上载署名“一群放左工都系香港市民, 担心既部门主管们(COS)”的帖文,对医管局提出六点质询,包括“小锦囊”有否经过开会讨论,医护是否必须跟从指引,警方有否参与制定。另外,专页人员希望医管局介定“紧急救援情况”,在甚么情况下会受刑责, 称“因为我哋系前线乜都系急, 等唔到39 分钟的。”
专页又列出人权法案条例及警察通例,指条例赋予联络亲友既人道权利,质疑“点解律师见完当时(事)人,通知返屋企人情况就冇事 ? 我地见完病人,打比屋企人解释返病情就变成有刑事成份 ? 会告我地边一条刑事罪行 ? 讲病情问返Medical History会妨碍司法公正 ? 定阻差办公 ? 有冇‘充分理由’禁止被羁留人士与外界联络 ? ”要求医管局解释法理基础。另外,若家属询问病情,是否应该回答,会否负上刑责。最后要求医管局考虑撤回有关指引。
除特殊情形外,被告应与判决有罪之人分别羁押,且应另予与其未经判决有罪之身份相称之处遇。
与一名亲友联络 获给予合理的机会,以电话联络一名亲友。 获得一名亲友探望。如属被补人士和被羁留人士,有关的探望须得到值日官批准。 获供应纸笔,并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代为寄出信件,但邮费自付。
传媒报道北区医院发生警察要求医生每日只能诊治伤者一次,以及要求进入手术室的事件。医管局指引建议医护人员与警员商讨可行方案,情况许可下警员可对被拘留人士作合适监管,同时医护人员与病人也得到空间会诊。图示显示警方可在手术室或急症室外等候,医护亦可安排设有玻璃窗口的房间作羁留病人诊症室。
医管局有关羁留病人指引,强调医护人员与警方沟通,如有问题可透过部门主管与警方跟进。当医护与警方处理羁留病人意见不同,可透过“两层沟通平台”向警方反映。“两层沟通平台”第一层为急症医院指定联络人与所属地警署沟通,第二层为质素及安全总监与香港警察总部沟通。
“HA Secrets”帖文表示医护正正使用“两层沟通平台”,但未能得到当值警员合理对待,并要求执行医护职务人员交出身份证,“不理伤者感染, 要求进入冇菌既手术室。”担心医护人员需要冒负上刑责的风险执行职务。
医管局质素及安全部总监今(23日)向职员发出电邮,指明白同事意见,会再次与前线沟通,收集前线最近处理被警方拘留病人时实际遇到的困难及主要关心的问题,并在短期内发出补充资料解答疑难。
警方表示,警方一向尊重被拘留人士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警方会给予被拘留人士合理的机会与亲友及律师联络。被拘留人士的亲友如想探望在羁留病房的被拘留人士或与其联络,事前亦须获医生同意。
医院管理局发言人回应指,因应前线医护人员提出近日面对较多被拘留人士求诊的情况,医院管理局制作小锦囊,协助解答员工在照顾被警方拘留病人期间遇到的常见情况,希望保护医护人员免于牵涉在法律纠纷,同时确保病人适时得到所需治疗。医管局会继续透过不同方式解答员工有关疑问,亦鼓励同事在有疑问时向上级寻求协助。医管局目前正检视及修订现行有关医护人员照顾被拘留人士的指引文本,完成后会向员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