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用巨型锡纸挡镭射光 九名警员被射伤 或涉袭警

撰文: 黄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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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方仲贤在深水埗购买10支镭射笔后,被休班警员截查,其后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至(8日)方仲贤拒保候查,获警方释放。警方于拘捕方仲贤后第二日,于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过去于暴力事件中见有类似镭射光线出现,有警员因镭射光线而受伤,惟未有透露警员因此而受伤的数字。警方今日于Facebook上载片段,指昨晚(9日)黄大仙“烧衣”活动中,有三名警务人员因被镭射光线照射,眼部肿痛,眼睛出现血丝,需要送院治理,而近两月示威冲突中,一共有九名警员被镭射光线射伤。

香港警察于Facebook上载片段,刘肇邦警司指,近日有不少人用镭射光线射向警员,昨晚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外,当警务人员维持秩序时,大量示威者用镭射光线照向警员头部,而警员只能用盾牌遮挡,有三名警务人员因被镭射光线照射,眼部肿痛,眼睛出现血丝,需要送院治理。影片中又看到,有警员于黄大仙巴士总站执行职务期间,于警车内被人用绿色镭射光线照射,坐在警车前方司机位的警员,马上利用锡纸阻挡镭射光线进入车内。

刘肇邦指,连同昨晚,共有九名警员被镭射光线射伤,部分警员仍未伤愈复工。刘肇邦续指,警员被镭射光线照射后,表面只有轻微痛楚,但让医生检查后,才发现视网膜受损。他指,镭射光线在短时间内影响视力,亦有机会导致眼部发炎,或其他眼部疾病,有机会对眼睛造成严重伤害。

警方强调,有关行为已经有机会干犯“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普通袭击”或“伤人”,当镭射枪被用作伤害他人,藏有镭射枪的人则有机会干犯“藏有攻击性武器”,重申若再有这类行为,警方会驱散及拘捕。

警方曾于记者会上,示范检获的“镭射枪”性能,警员用“镭射枪”照向纸张数秒后,纸张冒烟传焦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