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款同牌子驱蚊产品不含标明驱蚊成分 海关指违《商品说明条例》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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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早前在市面购买四款声称含有驱蚊剂“甲基壬基酮”( methyl nonyl ketone)驱蚊产品,经化验后发现均无上述成分,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遂于昨日(4日)采取行动,从10间商户检走逾4,000有关货量,海关指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检获4款怀疑附有虚假说明的驱蚊产品,案件仍在调查。(海关图片)

海关早前到市面购买四款声称含有“甲基壬基酮”的驱蚊产品,经政府化验所检测,发现全部4款产品均没有宣称的“甲基壬基酮”成分,因此海关昨正式采取行动,从一进口商及9间零售商铺,检获该4款怀疑附有虚假说明的驱蚊产品,包括334支驱蚊喷雾、1,386支驱蚊滚珠、128盒驱蚊带及2,366盒驱蚊贴,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并无公布该四款产品牌子,但有提供产品相片,仅遮去品牌名称,但包装上可见到注明是“野红茄驱蚊带”等资料。海关指,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供应、管有作出售用途或进口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5年。海关呼吁市民如发现怀疑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情况,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