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游行】冲突期间沙田中心职员助离开 新城市广场澄清无报警
昨日(14日)警方清场期间,大批防暴警察前往沙田中心桥面位置,有示威者于逃避警方行动时,进入好运中心及沙田中心,警方更一度进入商场驱散示威者,最后于新城市广场,警民爆发严重冲突,导致多人受伤及被捕。
沙田中心管理处职员一度与警方协调,及后示威者在安排下离开商场;另一边厢,多名防暴警进入好运中心,图透过电梯到平台位置,阻止掷物示威者,最终于商场内拘捕一名女示威者;而爆发严重警民冲突的新城市广场,网上片段显示有疑为保安职员,疑带领拎盾牌的防暴警察前进,商场及后澄清并无求警协助。
新鸿基地产重申不知悉警行动
新鸿基地产表示,新城市广场有多个出入口之公共通道,必须按照地契24小时开放予所有公众人士使用。有关公共通道包括通往沙田港铁站及巴士总站等通道。新鸿基地产重申,事前并不知悉警方昨天傍晚进入商场内的行动,以及铁路服务的临时安排,令商场内的人士无法顺利离开。对于昨晚的事件引致有人受伤,亦令顾客、途人和商户受到影响,新地深表遗憾和难过。
港铁:为确保乘客安全 不停沙田站25分钟 期间两方向一班车
港铁表示,因应昨日在沙田站附近有公众活动进行,车站大堂内有大量人群聚集,为确保乘客安全,于昨晚约10时05分,港铁安排东铁线来回方向的列车不停沙田站。同时,沙田站职员亦留意到有乘客欲乘搭列车离开,车务控制中心因此安排了两列分别前往红磡及罗湖方向的列车在沙田站接载乘客。车站方面亦有作出广播,通知乘客月台有列车接载乘客。其后,有见在车站聚集的人群逐渐散去,列车服务于约10时30分回复正常。
警员未获同意 不可进入处所搜查
根据《警察通例》第44章,警务人员如未获得合法授权或拥有人或占用人的同意,不得进入任何处所搜查。另外,警务人员于获得拥有人或占用人的同意进入任何处所执行搜查后,如该拥有人或占用人其后不同意,则警务人员须立即离开。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正常而言警方不能随便进入私人地方,有关管理处有权拒绝警方进入,但警方是否进入场地内,要视乎当时警方判断是否认为有刑事案件发生,而进入场地的原因应为制止罪案发生等。实际情况仍需由警方解释根据何种基础及原因下进入商场范围。警方消息指,如有案件发生,警方一向有权进入商场。最初有警员进入新城市广场,是为了追捕怀疑掟砖人士,后来发生有警员被示威者围殴的事件,所以再作增援。
民权观察:不应采取完全围堵策略
民权观察今午发新闻稿,指昨日观察员注意到警方昨晚行动中,于沙田新城市广场附近的多条道路、商场通道、出入口设立封锁线,警察并曾于港铁沙田站A出口向站内并往沙田新城市广场的方向推进。在警方的驱散行动期间,港铁东铁线曾在个别时段停止于沙田站的载客服务。警方的布防及驱散行动在实质上形成围堵示威者的效果。
民权观察又促请警方在驱散示威群众时,不应对示威者采取完全围堵的策略,又指根据外国经验,围堵行动不但无法令示威者离去,反而会产生“沸水效应”,令警察和示威者之间出现严重冲突,造成与驱散行动目的不符的不良效果。组织认为,除非警方有充足的法律依据,认为可在示威现场作出拘捕,以及已决定在示威现场进行大规模拘捕,否则警方不应使用大规模围堵的策略将示威者围困。就昨日的情况而言,民权观察注意到大量一般的市民及和平示威者被围困在警察于新城市广场的封锁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