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记者协会风波】郭显熙会议前辞任主席 仍遭大比数罢免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HKPPA)主席郭显熙,较早前被指在《逃犯条例》示威活动的大型采访中,使用通讯社及HKPPA的记者证,在现场近摄示威者“大头相”并交予警方,有网民同时将其资料放上网上讨论区。若事件属实,其行径令示威人士及传媒业界感到忧虑。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于今晚(6月24日),举行特别会员大会。郭显熙以“承认对自身的工作处理不足”为由,于会前辞去主席一职;而会员仍然提出没有约束力的罢免动议,最终以52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1票废票,大比数通过对郭氏的罢免动议。
主席职务由副主席陈奕钊署任。陈奕钊于会后透露,会上郭显熙否认有提供相片予警方,亦没有证据证明郭有做过以上举动。他亦重申,摄记协的立场,是希望摄影记者能保持中立态度工作。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于晚上发出声明,以下为全文: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今日(2019年6月24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就近日会员对个别执委会成员之行为感到忧虑进行讨论。 主席郭显熙承认对自身的工作处理不足,于会前辞去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主席之位,即时生效。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主席职务暂由副主席陈奕钊署任,直至下次选举为止。 虽然郭显熙已提出辞职,会员仍然提出没有约束力的罢免动议,结果以52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1票废票通过动议。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自一九八九年成立,目的是提高新闻记者摄影质素、保障采访自由及记者权益,以及保障采访自由。本会的会员一直致力纪录新闻现场,以影像传达真相。是次事件引起公众对摄影记者的疑虑,本会对事件感到遗憾,希望往后日子能令会员及公众重拾信心。盼各会员、摄影记者行家紧守岗位,继续以专业态度,报道事实真相,维护新闻及言论自由。
究竟记者可否将采访素材交予执法部门作为调查之用?有资深传媒人指出,记者的工作是采访,报道事实,不作执法人员或任何一方的工具,为了保持与消息来源之间的互信,保证所有采访所得资料,只用作报道,而非执法人员查案工具,所有采访所得资料,也不会交予执法部门或任何一方。“保护秘密消息来源、及维持新闻工作的中立性,这是新闻行业赖以正常运作的命脉”。当然,执法人员或任何一方人士,在已刊登的报道中取得资料,如下载了报道片段、相片及新闻内容,则不在此限。
如执法机构要检取或搜查新闻材料,就必须按法例《释义及通则条例》,依循较严格的法律程序来取得“搜查令”及“交出令”,由法官来把关。
早于2004年,廉政公署因“先科国际造市案”,曾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大举搜查多间报社及记者寓所,带走大批新闻资料,为本港史上最大宗执法部门搜查新闻机构的行动。然而此举有违《基本法》第廿七条,“保障新闻自由”的精神。当时,其中一家被搜查的《星岛日报》,向高等法院申请撤销搜查令,法官夏正民指廉署理据不足,判撤销搜查令。
及至占中时期的“七警案”,控方原审前曾经向原讼庭申请交出令,要求多间传媒,交出曾健超涉嫌被殴打所有片段的母片。由于无线新闻以保密原则,拒绝向法庭交出原装片段。当时法官张慧玲表示,考虑到传媒采访自由及中立角色,加上无线电视的片段早已上载至公共领域,最终拒绝相关申请;而“七警案”上诉期间,上诉一方大律师亦重申,控方依赖的无线电视片段,由警方从Youtube下载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