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选举事务处澄清无人因换新身份证失选民资格

撰文: 彭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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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将于11月24日举行,未登记的人士可于7月2日或之前登记成为选民,而2019年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将于9月发表。近日,网上流传有更换了新智能身份证的市民,换证后发现被取消选民资格,令不少市民担心是否被取消选民资格。选举事务处发新闻稿澄清指,并没有选民因换领新智能身份证而失去选民登记身分,而选举事务处亦绝对不会单方面取消已登记选民的登记身分。

区议会选举将于11月24日举行。(资料图片)

选举事务处称,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共有约28万名选民在更换新智能身份证时,授权入境事务处将其填报的资料转交予选举事务处作修订选民登记册的用途。现时选举事务处正全面核对由入境事务处转交的资料, 截至昨日(17日)为主,选举事务处已完成核对约2万名选民的资料,并发现当中有约一成选民的住址资料需要更新。选举事务处表示,会以不同的途径联络有关选民,包括以信件、电话或电邮等方式,以查核及更新该选民于选民登记册的登记资料。

选举事务处:绝对不会单方面取消已登记选民

选举事务处称,绝对不会单方面取消已登记选民的登记身分。选举事务处呼吁选民在收到选举事务处的信件要求更新住址资料时,应按信件的指示早日回复及提供所需文件。

而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将于8月1日至25日发表,选民在这期间仍处理更改登记住址的要求,成功申报的选民可更新9月份正式选民登记册内的资料作今年区议会选举之用。但即使未及更新住址,受影响的选民仍可于原有地址所属的选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