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上水屠房职员穿保护衣 渔护署贴通知书宣布受感染

撰文: 杨婉婷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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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上水屠房今(31日)再有梅州入口的内地猪只验出非洲猪瘟病毒,约4,700只活猪将被全面扑杀。香港01记者在晚上10时许,前往上水屠房视察情况,情况与首次验出非洲猪瘟的情况相似,屠房设有登记处及消毒区,政府人员身穿保护衣出入。有数名怀疑是猪肉从业人士到场了解情况,现场气氛平静。有空载的货车驶离上水屠房。

至晚上10时50分,政府人员在上水屠房的大闸贴上通知书,宣布由五丰屠房持牌的上水屠房受非洲猪瘟感染。

至晚上10时50分,政府人员在上水屠房的大闸贴上通知书,宣布由五丰屠房持牌的上水屠房受非洲猪瘟感染。(陈浩然摄)

渔护自然护理署署长已根据香港法例第139A章《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规例》(《规例》)第30条宣布上述地方为受非洲猪瘟传染地方。

根据《规例》第31、32、33条,如无高级兽医官发出的特别许可证,则不得将任何动物或禽鸟,以及任何屠体、尸体、饲料、垫料、粪便、器具、奶类或其他东西,移离受传染的地方。

除高级兽医官及在其指示下行事的人、警务人员、任何当值的督察及动物或禽鸟的看顾人外,任何人无特别许可证,不得进入或离开受传染的地方。

任何受传染的地方的拥有人或占用人及掌管人,须就对该地方进行检查、清洁和消毒,以及对在该地方为动物或禽鸟而使用或在动物或禽鸟附近使用的围栏、篱笆、器具或其他东西进行检查、清洗和消毒而提供合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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