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财务中介开假律师行 哄受害人按楼交88万“保证金”

撰文: 潘安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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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自称已成立15年的律师事务所,早前被揭发无向香港律师会注册,3名合伙人亦不在律师会注册纪录之列。中区重案组今日接获报案,揭发骗徒诱骗受害人作楼宇按揭,再讹称可提供更低息贷款,诱使对方到其在中环商厦伪装的假律师楼,签订贷款合约及交出巨额“保证金”,有人因而被骗逾88万。警方今日登门调查,发现假律师楼已人去楼空,只余大量已签署文件,暂时无人被捕。

警方在涉案律师楼检获一部电脑、大批已签署文件、奖杯及锦旗。(潘安奇摄)
“林冯李律师事务所”设有网页,介绍公司的情况,声称已成立15年。(资料图片)

涉案的假律师楼名为“林冯李律师事务所”,设有网页详述事务所背景及团队,网页声称师楼已成立15年,总行位于中环皇后大道中泛海大厦7楼一办公室,可提供“楼宇买卖、离婚、破产、结婚监礼、改名契、遗产承办及各类民事及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惟香港律师会《法律界名录》上,并无该律师行的登记资料,亦无网页列出的3名“合伙人”及8名“律师”注册资料。有传媒早前引述律师会,确认3名合伙人并非律师会会员,没有资格在港执业,已报警处理。

中区重案组今日接获一宗未有注册律师楼案件,经调查后,发现案件涉及财务中介公司诈骗案。案中一名受害人在今年5月初,接获自称中介公司的电话,诱使受害人抵押物业及借取大批款项,然后骗徒讹称会为受害人争取更低息贷款。

受害人不虞有诈,被带往“林冯李律师事务所”的中环总行办理手续,期间签署借贷合约及文件,并开出881,000元支票作“保证金”,擡头为该律师楼之非执行董事。警方今日到上址单位调查时,检获一部电脑及大量已签署的合约文件。案件现列作“串谋讹骗”,暂无人被捕。警方相信案件仍有其他受害者。

涉事律师楼玻璃门贴有一封律师信,业主要求即时收回物业。(资料图片)
中区警区重案组第一队女高级督察江诗韵不排除有更多受害人。(潘安奇摄)

中区警区重案组第一队女高级督察江诗韵指出,初步相信财务中介公司及律师楼为同一诈骗集团。律师楼在今年5月11日开始营运,惟三名“合伙人”律师皆无注册。江呼吁,市民应小心选择财务公司,并指中介公司不会因借贷收取现金作保证金,而律师楼不会以个人名义收取客户金钱。上述律师楼内的律师均为假冒,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第46条,任何人士若故意讹称或默示自己为律师,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50万元。

业主受骗租出单位供作假律师楼

记者到涉案“林冯李律师事务所”的中环办公室视察,发现办公室为磨砂玻璃门内,写有“林冯李律师事务所”及营业时间,记者无法窥视里面情况。惟玻璃门贴有一封律师信,大意是指租户向业主在租用单位时,提供失实陈述,声称自己是律师及事务所已在律师会登记,业主现透过律师要求即时废除单位租约,并会向租户追讨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