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到撞车】袭城巴司机搭客为新巴兼职车长 工会谴责:好有问题
A21城巴上车长与乘客为行车路线争吵不休,乘客要求不入机场,直出港珠澳大桥,最终演变成互殴,巴士撞天桥壆。车长及乘客原本双双涉嫌公众地方打架被捕,后来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后,车长获准无条件释放,乘客则涉嫌普通袭击被捕。
这位乘客究竟是什么人?城巴新巴发言人证实被捕乘客为新巴兼职车长。据悉,他当时并没有身穿制服,事件在其私人时间内发生。新巴分会证实该名乘客为其工会会员,暂未接获其求助,主任陈树明指根据巴士条例乘客不应袭击车长,更何况他是现职车长,理应知道巴士行车路线固定,不可任意更改,否则会影响巴士的报站系统,亦可能会令等车乘客无车搭。
据了解,涉事乘客为新巴兼职车长,事发时他没有身穿制服,并不是工作时间。现场所见,事发位置为顺晖路一段天桥,若城巴撞壆后失平衡,随时会直堕桥底。城巴新巴发言人证实涉案乘客为新巴兼职车长。事件已由交由警方调查,城巴人员初步了解事件经过及原由,是因为乘客要求车长不驶入机场,直出港珠澳而发生争执,乘客继而袭击车长,暂未有资料显示双方私下有纠纷。城巴新巴发言人又指,不论涉案乘客是什么身份,公司对袭击车长的行为皆予以严厉谴责,公司内部亦会就事件进行调查。
新巴分会证实被捕乘客为会员
新巴分会主任陈树明指出,经初步了解后证实该名乘客为新巴兼职车长,并是工会的合格会员,暂未接获该名会员的求助。陈续指,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乘客不应袭击车长,更何况今次的乘客是一名现职的兼职车长,理应熟悉公司的运作及守则,即使车上没有其他乘客,巴士仍要跟从原定路线行驶,因巴士装有卫星系统,将巴士的位置即时传送公司,一旦巴士偏离原定路线,公司的警报器便会响起。而且若巴士飞站,会影响在巴士站等上车乘客,他认为涉事兼职车长“行为好有问题。”
陈对于袭击车长行为予以谴责,近日袭击车长事件经常发生,分会与运输署于下一次的会议中,会就有关问题约见警方。公司可能会就今次事件作处分,而事件现时交予警方调查,已进行司法程序,分会不便插手。如果分会接获该名会员求助,会再作处理。
事发于今日早上6时45分,一辆路线A21的巴士往机场方向行驶,途径顺晖路近港珠澳人工岛时,一名乘客跟车长说车上已没有其他乘客,认为巴士应直接驶往人工岛,不用经过机场。两人就此事起争执,其间乘客挥拳打向司机,巴士失控撞向路壆。车长随即通知公司及报警求助。
事件中车长及乘客因事争执,有人动粗,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若两人同涉嫌公众地方打架被捕,双方罪责一样,而车长在驾驶时选择还手,导致巴士撞壆,反映其驾驶态度欠佳,随时会被加控以不小心驾驶或危险驾驶。
如果乘客滋扰车长,根据《公共巴士服务规例》,任何乘客不得故意阻碍或妨碍司机或任何获授权的人,或故意分散司机注意力;如无合理辩解即属犯罪,可罚款3,000元及监禁6个月。
若乘客袭击车长,而车长不还手,则按车长伤势,可被控袭击罪,严重更可被控伤人。然而,由于乘客并非驾驶者,其行为若影响车长导致交通意外,令其他人受伤或巴士损毁,并没有刑事责任,但伤者及巴士公司可循民事向肇事乘客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