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被捕】中环海滨活动空间夜放无人机 两男涉违例被捕

撰文: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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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夜放无人机被捕

昨日(5日)晚上约九时,警方接报指,有人于中环海滨活动空间一带施放无人机,担心对附近途人造成危险。警方接报到场,截查两名分别33及40岁的本地男子。警方经初步调查后,相信该两名男子曾经于上址施放无人机,两人涉嫌违反《1995年飞航(香港)令》拘捕。同时,检获两部怀疑与案有关的无人机,两名被捕男子获准保释候查,须于四月上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交由中区警区杂项调查队跟进。

警方:最高被监禁两年及判罚款

警方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飞航(香港)令》列明,任何人士不得因卤莽或疏忽操作无人机而危害他人或财产安全。警方十分重视相关案件并提醒市民,违反上述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监禁两年及判处罚款。

上月行政长官办公室 有航拍机于上空飞行

上月27日,中区添华道1号行政长官办公室外,保安员报案,指有一架航拍机在上空飞行。警员接报到场,发现该航拍机已在办公室外降落。经初步调查,案件列作“求警调查”,交由中区警区重案组跟进,暂未有人被捕。案组人员随后捡走该架航拍机助查。

民航处资料:无人机操作时间只限白昼

根据民航处资料显示,无人机系统的操作时间只限白昼。该系统一般不得在机场交通区域或任何机场5公里范围内操作。另外,无人机系统起飞及降落时,则不得在任何人士上空或其30米范围内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