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禁飞区】航拍机降落行政长官办公室外 重案组捡走调查

撰文: 刘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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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7日)傍晚6时08分,警方接获中区添华道1号行政长官办公室的保安员报案,指有一架航拍机在上空飞行。警员接报到场,发现该航拍机已在办公室外降落。经初步调查,案件列作“求警调查”,交由中区警区重案组跟进,暂未有人被捕。重案组人员随后捡走该架航拍机助查。

民航处规定,无人机系统一般不得在机场交通区域或任何机场5公里范围内操作。机场、大屿山北部沿岸地区、大榄涌至荃湾沿岸及青衣岛一带、维多利亚港沿岸地区及石岗一带,均为无人机的禁飞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正好处于维港沿岸;此外,无人机系统的操作时间只限白昼,昨日天文台公布的日落时间为傍晚6时36分,故6时08分仍属白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