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烟花】年廿九晚民间烟花汇演 北区居民睹爆发:几十下巨响
昨(3日)年廿九晚上,有人在上水北区体育馆外违例燃放烟花!香港01记者今早前往北区运动场外的停车场了解情况。燃点位置的烟花盒已被警员检走,而地面遗有少许已燃烧的烟花物料。新年将至,不少新界地区均有人违例燃放烟花,昨晚事件又有不少上水居民目睹,并指烟花历时约一分钟,更传出多下巨响,“嘭、嘭、嘭、响咗几十下!”
居民目睹烟花汇演 历时约一分钟
昨晚(3日)北区运动场外的“民间”烟花汇演,有人于停车场外非法燃烧烟花,北区不少居民目睹。街坊欧先生指,昨晚约9时许,他于家中目睹有人燃放烟花近一分钟,“几响架!”欧续指,每年接近新年便有人放烟花,惟每次位置均不同,“通常摆低烟花就走,边会咁傻仲企系到!”但他认为,新年前后放烟花都属于一种气氛。
历年有民间烟花 街坊:踏正十二点放!
“嘭、嘭、嘭、响左十几下!”,居于翠丽花园街坊廖婆婆指,昨晚在家中听见烟花巨响,“最后一下最大声,好似啲长炮咁!”。她接示怀疑该批烟花由内地带入,因香港不能放烟花,又表示知法犯法“紧系唔好啦。”而钟太表示,烟花年年都放,因为住在附近,昨晚在家中亦看到烟花,放了接近一分钟,“好大声”。她又指,历年都有民间烟花,而且会连放多天,“踏正十二点放,好似维港个啲咁!”她表不担心会有危险、惟不认同有人“知法犯法”。
年初至今有14宗 非法藏有烟花爆竹案
就连串的非法燃放烟花案件,警方表示,由今年一月至今,警方在全港多个地点展开打击非法藏有烟花爆竹行动。行动至今,警方在14宗案件中共检获约1,300公斤怀疑烟花和爆竹,并拘捕六名男子及三名女子,他们年龄介乎19岁至65歳,罪名为涉嫌“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的发言人重申,警方非常重视相关罪行,因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会触犯法例,更会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以及造成财物损失。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将会在农历新年期间继续相关执法行动。
危险物品条例:燃烧炮仗 最高判入狱三个月
根据香港现场法例,未经批准放烟花属违法行为。而根据《危险物品条例》,任何人制造、贮存、管有、出售任何烟花炮仗,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2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而市民燃烧炮仗,最高可判罚500元及入狱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