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VAN走水货】警天水围打击走水货 拘货VAN司机及12内地客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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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新年,警方于天水围及深圳湾口岸打击水货活动,共拘捕13人及检获超过70万元货物。元朗警区人员今日(23日)继续进行代号“急流”的联合行动,联同入境事务处及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在天水围区及深圳湾口岸打击水货活动。据了解,警员中午12时许开始于天水围区埋伏,至下午2时许警员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到上址停泊,其后10多名怀疑水货客随即冲前,将车上的行李及手拉车拿走并向天水围西铁站方向前往,警员于是上前截查。警方发现有关行李内藏已包裹好的货物,包括化妆品等。
行动中一名40岁本地男子涉嫌“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据悉男子报称GOGOVAN司机。另外警员又拘捕11名持双程证内地男女,年龄介乎20岁至58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警方于行动中检获总值约港币70万元货物,当中包括奶粉、保健食品、应节干货、生活用品及化妆品等。12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中警方又于深圳湾口岸拘捕一名35岁持双程证内地男子涉嫌“无禁区证进入禁区”,并检获总值约6千元的货物,当中包括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等。男子已被落案检控,案件将于明日(24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行动有效打击近期于天水围区内因水货活动所衍生的问题,有关行动日后将继续进行。警方呼吁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深圳湾口岸属禁区,任何旅客若无故逗留禁区,有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判处第二级罚款即5千元及监禁两年。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第41条,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经定罪后最高可判罚5万元及监禁两年,市民及旅客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