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铝窗】强制验窗令 最少五酒店未遵从 有酒店拖到结业

撰文: 陈蕾蕾 邓栢良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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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华酒店夺命窗击毙内地女,满地鲜血犹如响起红色警号,令人担心何时又有天降铝窗。屋宇署实施强制验窗计划六年,酒店亦囊括其中,记者经屋宇署网上服务搜寻“酒店”字眼,发现香港最少48间酒店接获验窗通知,当中有5间部分或完全“未获遵从”通知。香港粤海酒店大部分楼层在三年半内完成检查,但公共部份及两楼层至今已踏入第六年,仍未遵从通知。荃湾悦来酒店于2015年接获通知,名单内显示“未获遵从”,集团回复时指酒店已于翌年完成验窗。另外,其余酒店则刚翻新、结业等,因而未有验窗。
有选取目标楼宇咨询委员会委员认为,酒店属统一业权,较屋苑简单,验窗既不贵亦不耗时,即使住客流动,仍有退房时间可以检查窗户,不应拖延验窗。委员并指,如果有酒店砌词翻新、大维修、结业而迟迟不验窗,屋宇署应深入调查确认。

是次肇事美丽华酒店早于1957年开幕,于2007年进行翻新,翌年完成翻新工程,并重新命名为“The Mira”。翻查屋宇署网页资料,未见“The Mira”列于曾收到验窗通知的楼宇名单内。同样于2008年翻新完毕并正式开业的九龙诺富特酒店,前身为大华酒店,翻新后至今已开业超过10年,2014年屋宇署曾向其发出强制验窗通知,翌年已获遵从。

荃湾荃华街3号的悦来酒店。(林振华摄)
尖沙嘴宝勒巷18号香港粤海酒店。(王译扬摄)

其他酒店刚翻新及已结业

另外三间酒店,铜锣湾告士打道310号栢宁酒店,在2014年12月接获有关通知,至2019年仍“未获遵从”。该酒店于2014年11月加盟Accor集团旗下的铂尔曼(PULLMAN)品牌,并进行多项翻新改善工程。

湾仔谢斐道297至305号王子酒店在2015年11月接获通知,亦“未获遵从”,但酒店网页指此酒店已于2016年11月结束营业。

而铜锣湾怡和街9至15号的V 铜锣湾酒店,为服务公寓,于2016年9月接获通知,公共部分至今“未获遵从”,而1楼至19楼的个别单位分别在2017年5月及2018年5月遵从通知。

此外,铜锣湾告士打道281号怡东酒店,虽然在2016年已遵从两年前接获的强制验窗通知,但强制验楼通知未获遵从。不过,翻查资料,其新加坡上市公司文华东方去年已公布,酒店今年三月结业,原址重建为综合商业楼宇。

委员﹕酒店若以营业理由拖延验窗不可取

元朗区议员兼选取目标楼宇咨询委员会委员麦业成指出,屋宇署的强制验窗命令,规定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楼宇须验窗,而5年楼龄楼宇会进行随机抽查,被抽中楼宇亦会接获命令。

对于部分酒店花了三年时间验窗,甚至有酒店三年后仍未请人检查,他表示,酒店大多是统一业权,不似住宅大厦般业权分散,聘请合资格人士验窗,既不昂贵,亦不浪费时间,不排除酒店因客人不断流动,以营业及生意理由拖延检验,却罔顾市民安全。他质疑即使酒店有住客,亦会有退房时间,最少有两小时可进行验窗。至于有酒店翻新后,亦未遵从验窗通知,他指翻新同时进行验窗并不困难,屋宇署应多加监管。

拖延三年才完成检查 情况不合理

他认为,接获屋宇署的强制验窗通知后,作为统一业权的酒店,在一至两年的时间内完成检查最为理想,如果拖延至三年方完成检查,甚至仍“未获遵从”,此情况不太合理。屋宇署有权检控业权人,但目前为止,大多以罚款了结,而酒店一方亦会向法庭再申请延期。他指屋宇署应加强统一业权人迟迟未验窗的罚则。

区诺轩:“未获遵从”即是第一步都未做

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是强制验窗计划中“选取目标楼宇咨询委员会”其中一名会员,而每区区议会都会选出一名代表参加该委员会跟进验楼及验窗计划。区指,委员会有屋宇署职员及相关专业人士,会按照一定公式去选取哪些楼宇需要检验,一般而言,会参考楼龄、楼宇过往是否有堕窗纪录、窗户的维修及失修举报记录,以及委员特别关注的楼宇。

他认为,酒店作为统一业权,理应较屋苑更快完成验窗程序,在三年内完成验窗不算太耐。不过,有酒店疑在2015年接获强制验窗通知,但至今仍是“未获遵从”,即不曾找一间合资格公司验窗,区认为情况不合理,有些屋苑2015年接通知,亦已完成检查,“(酒店)第一步都冇做,未采取法例要求,理论上屋宇署要跟进。”假如有酒店砌词已翻新、将进行翻新、大维修,甚至结业,而不进行验窗,屋宇署应深入调查确认。

楼宇拖延多年不验窗 情况罕见

他指,过去亦见过一些楼宇接获屋宇署通知后,未有遵从有关规定检验或修葺,主因是楼宇业权混乱、找不到小业主、部分单位长期空置或没有业主立案法团处理等,以致无法如期完成验楼及验窗程序。区续指,部份楼宇则因为接获屋宇署通知前,已完成大型维修,可能认为毋须再作检验,故没有遵从,但其实相关楼宇仍需合资格人士及注册承办商证明楼宇及窗户安全,并向屋宇署申请豁免。但区诺轩指出,如楼宇拖延4至5年仍未遵从强制验窗的法定通知,情况罕见,屋宇署理应执法,以免发生意外。

酒店业主联会﹕窗户长关难察觉螺丝老化

香港酒店业主联会执行总干事李汉城前日回复香港01记者时称,酒店会按照屋宇署指引验窗,酒店或建筑物太旧不等于有问题,若跟足程序检验,楼龄不会是问题。而他昨(22日)晨出席商台节目时表示,酒店会按“强制验窗计划”抽查,或在每三至四年的小规模维修中验窗。他又指,酒店窗户未必经常使用,原因是考虑到住客安全问题,但若住客在房间内吸烟,清洁人员或会开窗驱散烟味。他同意,若窗户长期关闭,螺丝位或会有老化,酒店未必会轻易察觉。

验窗计划于2012年全面实施 

根据屋宇署资料,强制验窗计划于2012年6月30日全面实施,规定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楼宇的业主,如接获屋宇署的通知,须要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就楼宇的所有窗户检验,并需要监督检验后,认为需进行的修葺工程。如果需要进行修葺,业主须委任注册承建商,在合资格人士监督下进行修葺。

强制验窗实施六年 一成未获遵从

强制验窗计划于2012年中起实施,截至2018年底,屋宇署共向约9800幢楼宇发出合共约500 000张强制验窗通知。当中约90%已获遵从;获遵从的个案中有约37% 需要修葺。 每年署方会拣选目标楼宇进行强制验窗计划,相关楼宇的考虑因素包括窗户的状况、维修记录及失修的举报记录,而出现整体窗户欠妥或失修状况的楼宇,因对公众构成的潜在风险较大,该批楼宇将优先成为目标楼宇。

大厦公用部份的窗户,需在通知日期起计9个月内,委任合资格人士完成订明检验及修葺,而个别单位的窗户则要在6个月内委任合资格人士完成来检验及修茸。如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不遵从强制验窗的通知,可罚款1500元,屡犯者则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罚款25000元及监禁3个月;及可就经证明并获法庭信纳该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