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汉出山】汤汉枢机获梵蒂岗任命宗座署理 暂掌香港教区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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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主教教区主教杨鸣章日前离世后,谁是下一任主教成谜,并引起热议。天主教香港教区秘书长办公处秘书长李亮司铎今日发出通告,指教区主教公署于周六(5日)下午获宗座万民福音部通知,汤汉枢机获任命为天主教香港教区的宗座署理,负责在教区主教出缺期间,治理香港教区,直至上述宗座部门另行通知。

杨鸣章于1月3日离世。(资料图片)

杨鸣章于1月3日离世,教区咨议会翌日已开会欲推选“教区署理”,暂时处理教务,直至教宗任命新主教。教区咨议会包括辅理主教夏志诚、神父陈志明、蔡惠民、林祖明等八人。惟当日未选出教区署理,并指在主教离世八日内,会尽快召开咨议会,选出教区署理,但未定具体日期。最终,梵蒂冈教庭的万民福音部率先以《天主教法典》第371条第2项的“特殊而非常重大之理由”,任命汤汉枢机为香港宗座署理。

万民福音部是梵蒂冈教廷的圣部之一,是1622年以“传信部”之名成立的宗座部门,负责非洲、亚洲及大洋洲大部分的教区。

因特殊而重大之理由 宗座署理照管

有关“宗座署理”,根据天主教法典“地区教会及其权力”的“地区教会”第371条的第2项亦列明,宗座署理区是天主子民的一部分,因为特殊而非常重大之理由,未经教宗成立为教区,而将牧养之事托给宗座署理照管,并以教宗名义治理之。

根据天主教法典中有关“教区主教”的第368 条第1项,教区主教在委托给自己的教区内,拥有一切为尽牧职所需的,直接的正职权,但依法或由教宗法令所保留于教会最高权力,或其他 权力的案件除外。而第2项则指第368 条所言其他信友团体的监理人,在法律上与教区主教相同,但事情本质或法律之规定另有所示者不在此限。

任命“宗座署理”在过去有先例,2016年6月,亦曾发生“特殊而非常重大之理由”,而时任万民福音部秘书长韩大辉获派兼任关岛阿加纳总教区“主教在位的”(sede plena)宗座署理。当时,该总教区的主教因性侵指控接受当局调查。其后,2017年,韩大辉获委任教廷驻希腊大使,其原任的万民福音部秘书长一职暂悬空。

今次梵蒂岗决定由汤汉枢机“出山”任宗座署理”,有教区中人估计,因杨鸣章主教的离世较突然,教区也末做好接班安排,加上潜在接任人选有多于一位,为免出现人事竞争浮现,万民福音部于是作出有关过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