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菲制毒案】拆解判词 搜证疑点多 官指未能证插赃不采纳

撰文: 鲁嘉裕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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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四名港人于菲律宾卷入制毒案,经过两年审讯他们被判终身监禁,长达六十多页的判词提及,四名港人于船上被捕过程,当地警方于其中一人袋内搜出怀疑毒品,即场以四人共同旅游,有机会共同犯案为由一并拘捕。辩方证人、当地记者Antonio作供时曾指出,警方首次搜证时,并无发现毒品,但法庭不接纳有关证供。
判词中,法官反驳的理由是:记者Antonio未能讲出搜毒时间,以及其他主流媒体未有报道第一次没有搜获毒品的说法,遂未有接纳记者证供。有当地律师表示,法庭只是单方面采用警方证供,认为控方的口供存有矛盾。

图辑:四名港人菲律宾制毒案 案发经过及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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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律师斥警方作供不可信 无采用其他目击证人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