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俾钱中介】借贷集团以手续费及助投资呃2100万 12人被捕
商业罪案调查科于多个警区打击不良财务中介,共拘捕了12名涉案人士,涉案金额为2100万元。警方相信是次行动已成功瓦解多个有组织及跨境借贷集团,及成功打击不良财务中介的运作。
商业罪案调查科于多个警区打击不良财务中介,共拘捕了12名涉案人士,年龄介乎24至66岁,涉案金额为2100万元!
于今年1月至10月期间,警方接获103宗涉及财务中介的刑事举报,牵涉188名受害人,共损失8700万元。警方发现,有不法之徒以电话Cold Call形式致电市民,假扮银行或财务公司职员,声称可提供低息贷款及按揭,邀约市民到临时租用的写字楼或公众埸所以签署借贷文件,及后骗徒会以不同借口向事主收取手续费,甚至带同受害人到指定财务公司进行二按手续等程序,并以协助投资等借口说服市民,以骗取整个贷款,事后就逃之夭夭。
商罪科情报组署理警司吴嘉颖指,经调查后,商业罪案调查科于昨日(13日)及今日(14日)展开代号为“勇战者”的拘捕行动,于各个警区以涉嫌串谋诈骗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拘捕了12名涉案人士,包括7男5女,当中有2名内地男女,年龄介乎24至66岁,涉及最少5宗案,涉案金额为2100万元,单一最大损失金额700多万。警方相信是次行动已成功瓦解多个有组织及跨境借贷集团,及成功打击不良财务中介的运作。
商业罪案调查科会继续联同其他警区打击不良财务中介,行动仍在进行当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商罪科反诈骗协调中心高级督察杨蓉提醒市民,在借贷前应先审视个人的还款能力,切勿过度借贷。警方强调,借贷期间中介公司不应向市民收取任何的费用,市民亦不应付款给他们。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警方24小时“防骗易”热线18222查询。
而“欺诈”及“洗黑钱”均属严重罪行,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盗窃罪条例》第十六A条“欺诈”罪,或普通法的“串谋欺诈”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十四年;如触犯第十七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十年。另外,借出银行户口供他人使用,亦有可能干犯香港法例第四百五十五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的罪行,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港币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