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邨双尸】疑商讨公屋户籍起争执 夫涉铁笔杀妻后上吊自杀亡
【22:33更新】一男一女证实死亡。消息称,现场起获一支染血铁笔,怀疑与案有关。
【6日04:00更新】警方在涉案单位检走一支铁笔。仵工将两名死者的遗体舁送殓房。
5日晚上10时许,警方接报在华富邨华生楼一单位内,有一名男子上吊自杀,而屋内另一名女子亦告昏迷,救护员到场证实两人当场死亡,警方正于现场调查事件。
就现场所见,死者的遗体在单位的地上,被白布覆盖,警员则封锁单位调查。于此同时,警员亦在9楼、10楼逐家拍门,询问住户在晚上8时左右,曾否听过嘈吵声音。而死者亲友亦接获噩耗后陆续赶到现场,神情哀伤。
据悉,死者为夫妇关系,均年约60岁,育有一对子女,均已长大成人,年约30岁,他们同住华生楼9楼一单位。然而,较早时男户主与家人关系转差,不停嘈交,最后有人竟先后将儿子、妻子及女儿赶走。其中妻子与女儿,暂时迁往上环一唐楼单位暂住,儿子则另外搬出。单位内只有男户主一人独居。
昨日(5日)事发时,据说夫妇相约“食饭”,但至深夜时份,女儿见母亲良久未有回来,于是重返旧居查看究竟,甫开门却发现两老已经陷入昏迷,其中母亲倒地,头部浴血及有多处伤痕;父亲则悬梁上吊。她大惊报警及通知兄长,救护员虽已尽速赶至,惟两老早已返魂乏术。据知,男死者在华富邨停车场任职保安员,月入约一万多元。
西区警区刑事总督察孔洁霞表示,男死者姓袁(64岁),女死者姓卫(63岁),夫妻关系。她透露,事发时接获一名女子报案,指与其母亲失去联络,遂返回华生楼单位,并召锁匠协助。但开门时已发现其父亲在单位客厅位置,用绳悬在天花上吊昏迷。救援人员到场,除发现女报案人的父亲上吊外,亦发现其母亲亦在客厅倒卧,头部有数处伤痕,身旁有一支18吋长染血铁笔。两人证实当场不治。
警方调查后,暂列“凶杀”及“自杀”案,交由西区重案组跟进。两名死者死因有待验尸确定,至于两人死亡时间相距多久,则要待法医检查确定。警方在现场并无检获遗书,涉事家庭并无家暴记录,正了解是否有社工跟进、以及调查男死者的精神状况等。据透露,男死者生前任职保安;女死者则为退休人士,两人已经分开居住,事发前,两人曾因商讨公屋户籍问题而争执。
其实政府有一项名为“体恤安置”的计划,可为家庭的特殊情况而暂时获编配公屋。
根据立法会于2016年的文件指出,“体恤安置”是一项特别房屋援助计划,旨在为有真正及迫切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现社会及医疗需要,而没有其他可行方法解决其居住问题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房屋援助,合资格的当事人可获编配公共租住房屋(即公屋单位)。
而“体恤安置”下的“有条件租约计划”旨在提供协助予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但因特殊境遇出现社会及医疗需要,而没有其他可行方法解决其迫切及长远房屋需要的人士,合资格人士可以“有条件租约”方式暂时入住公屋;当他们办妥离婚手续及在符合申请公屋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将有条件租约转为正常租约。
“体恤安置”及其下的“有条件租约计划”的申请,需由专业社工作全面评估,并由社会福利署负责向房署作出推荐。社署就此订定了《处理“体恤安置及其他房屋援助”个案程序指引》,社署及非政府机构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个案工作员,在考虑是否推荐“体恤安置”及“有条件租约”时,会根据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依据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公屋申请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审视其经济状况,作出专业评估。如果当事人被评估为符合指引的相关甄别准则,个案工作员会呈交“推荐书”予所属中心的主任或主管考虑。每宗获所属中心推荐的个案须经社署的相关地区福利专员审阅及决定是否向房署作出推荐。
求助网站和热线
香港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热线 : 23892222
医院管理局精神健康专线 : 24667350
东华三院芷若园热线︰18281
撒玛利亚会热线︰28960000
社会福利署热线︰23432255
生命热线 : 238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