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箧弃尸】潘父为女讨公道求引渡 地检署﹕今请求港府遣送疑犯

撰文: 杨婉婷
出版:更新:

今年2月,台湾发生拖箧弃尸案,20岁香港少女潘晓颖遭19岁男朋友陈同佳杀害,并藏尸行李箧中,弃于台北捷运竹围站附近草丛,少女遗体中更发现胚胎遗骨,证实一尸两命。台湾士林地检署展开长达八个月侦查,认为同行的男友陈同佳嫌疑最大,他在行凶当日毁灭证据及乘搭飞机逃回香港。台湾三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未获回应。潘晓颖父亲一直希望为女儿讨回公道,多次向台湾检察官求助,希望地检署向港府请求遣送陈同佳至台湾受审,地检署遂于今日向港府提出上述请求。
根据资料,在港被捕陈同佳今年八月被改控以四项洗黑钱罪,以及三项属交替控罪的盗窃罪,继续被收押。

疑犯今年三月在香港被控两项盗窃罪及一项处理赃物罪。(资料图片)

陈同佳被控洗黑钱罪

翻查资料,陈同佳在香港原被控以三项偷窃及一项处理赃物罪,案件今年8月22日再提堂时,控方申请改控陈同佳四项洗黑钱罪及三项属交替控罪的盗窃罪,被告毋须答辩,收押至9月10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以待转介往高等法院处理,获裁判官接纳。

首洗黑钱控罪指陈于今年2月17日至3月13日期间,处理属于潘晓颖的银行提款卡、相机、手机及2万元台币。另三项洗黑钱罪指他同一时段处理共1.92万港元。其余三项盗窃罪则为后三项洗黑钱罪的交替控罪。

这宗案件于今年7月5日提讯时,控方当时曾称收到来自台湾执法机构关于潘晓颖的验尸报告,当时透露可能会加控谋杀在内的其他控罪,但在八月的提讯未有再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