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管枪】迷你仓藏108枪械零件 O记拉网店男 控方:案件严重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周三(24日)于荃湾拘捕一名33岁男子陈隽杰,他涉嫌管有枪械零件被捕。案件今早(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案情提及被告陈隽杰于网上售卖War Game玩具气枪,他于荃湾沙咀道一迷你仓内藏有108件枪械零件。控方指需待科学鉴证及更多证据,要求押后上庭,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2月21日再提堂。
迷你仓内检108件枪械零件
被告陈隽杰报称任职文员,并无案底。被告有自置的物业及持大学学位,他于2008年于德国毕业,之后回流香港,被告曾于一间表厂工作,他已婚并有自置物业。被告以自雇形式,在网上卖War Game(野战)的玩具气枪。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周三(24日)于荃湾沙咀道68大成大厦绿色迷你仓商务中心,检获108件枪械零件。被告涉嫌触犯香港法例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第13(1)及(2)条。
被告被捕 曾与一男有通话纪录
律方表示,今次案件属于严重,初步看似乎是真零件,被告亦承认该108件枪械零件为他拥有。另外,被告在被捕时,其电话显示与另一名男子有通话纪录,会影响案件。由于案件需要更多证据及警方科学鉴证,要求将案件押后至上庭。
辩方律师则认为,案件的最大争议是所有零件是玩具枪的外壳,“该108件零件都不成组合成,能发射两焦耳以上的枪械。”至于控方所指的通话纪录,辩方反驳:“每日有成千上万(通话纪录),对话同案件有咩关系?”质疑案件与他人通话纪录并无关系。截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2月21日再次提堂,并准许被告以一万元保释。
案件编号:WKCC4852/2018
《火器及弹药条例》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第13条:第13条“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列明,任何人除非持有枪械或弹药的管有权牌照或经营人牌照,否则不得管有该等枪械或弹药。另外,任何人违反第(1)款,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000及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