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决裂】登报就可脱离关系禁陈崇辉入祖堂? 大状:无约束力

撰文: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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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岭坪洋村陈金华于报章刊登,表示要跟儿子陈崇辉“脱离父子关系”。声明指出“根据祖例,其踏足陟云祖堂祭祀之权利,亦将受到限制。”有大律师指出,陈金华的儿子陈崇辉乃乡村后人,在法律上拥有合法权利进出祖堂,除非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否则不能单靠声明禁止。而且此声明在法律上并无约束力,仅作公告天下之用,在法律上,他们仍是父子关系。有打鼓岭坪洋村村民透露,现在坪洋村没有所谓的乡规限制,一般都是势力较大的一方当道,又指陈金华与陈崇辉各自在村内拉拢党派,双方势均力敌、不相伯仲。

陈金华在声明中提出与陈崇辉脱离父子关系、禁止踏足祖堂、生养死葬无权参与等等,《香港01》就此咨询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律师指声明并无法律约束力。

“根据祖例,其踏足陟云祖堂祭祀之权利,亦将受到限制。”
陈金华-“脱离父子关系之声明”

乡规绝不能凌驾于法律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只要能证明陈崇辉是祖堂的后人,在法律上他便拥有进出祖堂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阻止。例如不能贸然发声明禁止市民踏足维园,因为维园是公共空间,法律上赋予市民自由出入的权利。他续称,唯一方法就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陈崇辉进入祖堂,否则乡规绝对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本人陈金华是新界打鼓岭坪洋村陟云祖堂之原居民,现向本区、本村、本祖堂之香港、国内、海外之叔伯兄弟及一众乡亲严正宣布,由即日起与不肖长子陈崇辉(新界打鼓岭乡事委员会主席暨坪洋村村长)断绝父子关系。”
陈金华-“脱离父子关系之声明”

单方面声明难生效

陈金华于报章刊登“脱离父子关系之声明”,陆伟雄指,此举绝无法律约束力,仅是公告天下、表达意图之用,这只是陈金华单方面发声明,其儿子没有参与,在法律上两人仍是父子关系。假若父亲离世后,儿子仍能根据法律条文承继遗产,除非陈金华早已立遗嘱称儿子不能承继遗产。

“陈崇辉日后在外一切华洋𫐖轕,均与本人无关。”
陈金华-“脱离父子关系之声明”

需由法庭处理

理论上,法庭拥有加减家庭成员的权力,一般适用于养子,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仍可向法庭申请成为合法儿子。反之亦然,要真正脱离父子关系唯有遁法庭途径,但陆伟雄指法庭不会鼓励市民脱离关系。法官面对脱离关系的个案,往往要了解其背后动机才能作出裁决,例如,若脱离关系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责住如追债,法庭绝不会接纳。

陆伟雄形容声明中提及的乡规犹如家规,任何乡规都没有法律效力,“冇规例或声明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例如数百年前的乡规,凡不贞或红杏出墙之妇女都会被带至乡公所执行私刑──“浸猪笼”,这种只算是乡规,惟在法律上是完成不允许的,在法庭上亦不能以乡规作辩解。

村民:此事仅属于家事 不会加入参与

有打鼓岭坪洋村村民透露,现在坪洋村没有所谓的乡规限制,一般都是势力较大的一方当道,又指陈金华与陈崇辉各自在村内拉拢党派,双方势均力敌、不相伯仲。对于陈金华在声明中提出的禁足祖堂,村民称这属于家庭纠纷,村民倾向不会参与别人的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