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树堆泥】元朗厦村十万平方呎树林被夷平倒泥头 官地遭殃

撰文: 蔡正邦 刘高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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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西再有官地被侵占,非法倾倒泥头。临近港深西部公路的元朗厦村,多幅可发展为工场的农地,过去数十年一直丢空,树木如荫。惟近月却被人大肆砍伐,多辆泥头车出入,沙尘滚滚,绿林顿变黄泥地。连农地附近的大幅政府土地亦遭“吞噬”,堆满泥头。现场宛如一个小型堆填区,面积逾10万平方呎(即约一个半足球场大)。有村民不齿对方行为,向当局反映。环保署指,会继续跟进调查,如发现有人违法倾倒泥头,定必采取执法行动。

面积如半标准足球场

现场是元朗厦村鸡伯岭路介乎一农场与临时露天货仓之间的大幅土地,涉及丈量约份第125约地段第422号及423号,及附近至少5幅私人用地及政府土地。共占地逾10,000平方米(即逾10.7万平方呎),即约一个半标准足球场般大。

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当中较大一幅的土地,为已故新界望族邓佩琼太平绅士的遗产,现交由儿子邓英业及遗孀杨福妹任管理人。

由Google Earth翻查该地段的卫星图像,可见于去年1月,上址附近一带仍是绿油油一片。但相隔11个月后(即去年12月),已有人由鸡伯岭路,开通了一条通往该地段的泥路。而涉事地段的大批树木仍幸存。但不消一年,上址已翻天覆地了。

于去年12月,上址一带仍是绿油油一片,并已有人开通一条泥路,虚线红圈内为邓氏的私人土地。(Google Earth图片截图)

有人在私人用地非法倾倒泥头 附近政府土地亦被侵占

厦村一名42岁姓陈村民指,于近月发现,上址地段突然热闹起来。停有多部泥头车,倾倒的泥头已有3呎高,部分更高达6呎。有人更操作挖泥机,将如小山丘的泥头填平。并侵占往邻近的大部分政府土地,怀疑有人在场非法倾倒泥头。

由于陈先生发现家人在附近栽种的果树及沉香均被夷平,于上月(16日)早上时份,他与家人遂前往上址与“私人堆填区”的负责人理论,双方疑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及推撞,最终惊动警员到场调查,并将案件列为纠纷处理。

当局派员竖立政府土地告示牌 提醒不准进行倾倒活动

渔护署自然护理主任事后回复指,由于未能确认相关涉案人士或目击证人,因此未能根据法例就怀疑非法破坏树木一事采取进一步行动。经陈干涉后,当局亦派员到场竖立政府土地告示牌,提醒公众不准在政府土地上进行倾倒活动,违者可能会被检控。亦由承办商协助竖立铁网围封有关政府土地。

环保署曾联络私地管理人  称没有授权填泥

环保署发言人指,在本月连续两个周一(3日及10日),曾派员往巡查,并未见有泥头车出入或倾倒泥头活动。 经联络上述其中一私人土地管理人后,确认没有授权进行相关堆填泥头活动。署方指,会继续跟进调查,如发现有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情况,或有人违法倾倒泥头,定必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在政府土地或未获土地拥有人的许可而弃置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和监禁6个月。

地政总署回复查询时指,根据记录,该等地段属现时新界常见的旧批不可建屋地段(俗称“农地”),因此如在私人土地上进行填泥活动,并无违反地契条款。 规划署方面亦指,现时该地点并没有获得任何用途的规划许可。但根据该区的计划大纲草图,该地段被划为“港口后勤、贮物及工场用途”地带,因此在该地盘内进行填土工程并不构成《城市规划条例》下的违例发展。

环团组织质疑有人借填泥作发展的“踏脚石”

长春社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指出,事件有先破坏,后发展的嫌疑,怀疑有人藉平整土地作为借口,即借填泥作为发展的“开场白”或“踏脚石”,再进行与规划用途不同的活动。因此认为,当局应加强相关条例的罚则,使增加阻吓性及付出的代价,令涉事人士不会铤而走险,“要付出的成本高于好处,先可以停止。”

涉事地段被划为“港口后勤、贮物及工场用途”地带。(规划署文件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