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弃人?】农夫车涉违规遭警拖走 车主被弃公路截的士挨撞
父子称截的士被撞 的士不顾而去
周一(27日)凌晨2时许,一对分别46岁及21岁姓黄父子报称冒雨于元朗新潭路近锦绣花园回旋处截乘的士前往港岛,期间遭一辆的士撞倒,父子二人同告堕地,其中黄父更一度陷入昏迷,父子二人一并被送往博爱医院,幸黄父经治理后回复清醒,两人均无大碍;惟他们指涉事的士在意外后不顾而去,加速逃离现场。案件列“交通意外有人受伤-肇事后不顾而去”,由新界北总区交通意外调查组跟进调查。
事主驾车回家 涉讲电话被查
黄氏父子事后声称事件另有内情,黄父坐著轮椅大叹苦水,透露自己经营拖车公司,事发时与22岁儿子由内地晚膳回港,并驾驶农夫车返回港岛南区住所,惟途经新田公路时遇上巡警截查,“警察话我讲电话,其实我系咁啱喺裤拎部电话出嚟,可能电话著咗灯佢以为我讲电话。”
批警方双重标准 事主:佢话你有咩就投诉
黄父续称,该警员指其车牌损毁兼车胎等多处不合规格,要立即拖走,其身份证被检查后又无故裂开损毁,“佢话个尘冚烂咗,唔适宜再揸,张身份证好哋哋但查完就烂咗!”双方一度理论,黄父指对方即时通知上锋增援,前前后后派出三辆警车、八名警员到场,但他亦发现警方所召拖车更不合规格,却视若无睹,“佢话有咩你就报警投诉,我而家话佢合法,咁即系双重标准啫!”
指警方雨中弃他们不顾 事主:原来可以咁对良好市民
最令黄氏父子不满的是,事发时该区雷雨交加,警方却于锦绣花园回旋处叫他们落车,“我问可唔可以车我去揿钱或者市区,佢完全冇应我就掉低我!”于是父子逼于无奈边行边截的士,最终在新潭路出事。黄父称自己因工作关系经常与警方接触,今年3月亦验过车,从无发生争执,该警员由始至终也没有提及自己所属警区或将其车拖往何处,“个警员嘅态度就系佢话系就系,原来啲警察可以咁样对我哋啲良好市民!”
警方指出,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人员,今凌晨约1时20分,发现一辆轻型货车于元朗新田公路行驶,怀疑车上男司机驾驶时使用手提电话,于是上前截停该车。 经初步调查后,人员票控46岁姓黄男司机“在汽车移动时使用流动电话”。经调查后,警方亦发现有关车辆的机件不合规格,涉嫌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不适宜在道路上继续行驶,于是安排拖车拖走有关车辆,以作进一步检验。
警方其后安排警车,接载46岁姓黄男司机及21岁姓黄男乘客至元朗新潭路一屋苑附近,以确保两人安全离去。警方指出,投诉警察课并未接获相关投诉。
消息指警员认为巴士站是合理地点
据了解,警方在执勤时发现有司机驾驶时用手机,调查时再发现其车辆涉嫌违规,于是将车拖走,及后将两人载离现场,在一个巴士站将两人放下,警员当时认为有关地点,是一个合理的地方,故将两人放下。
香港汽车工业学会会长李耀培博士表示,警方执法时可情理并重。他指一般情况下,若在公路上需召唤拖车,车主可乘坐拖车离开公路,“但今次系警方召唤拖车,如车主想坐拖车出去,就要得到警方的允许”;李耀培指,道理上,警方执法时应顾及市民的安全,“警察车咗两父子去锦绣花园回旋处,已经系一个安全嘅地方,系事主要求去一个可以揿钱嘅地方,锦绣花园入面有个商场,车行多两分钟就到,警方系咪一定要咁执著呢?”李又指,警方当时亦可以电台替事主召唤的士,协助他们离开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