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未成年少女写真兼咸猪手 “黄导演”涉非礼被捕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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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导演兼演员卷入风化案被捕!据了解,一名37岁黄姓男导演兼演员,疑5年前透过社交网站认识一名未成年少女,相约她到时钟酒店拍摄沙龙照。少女未有起疑,应邀前往,但对方进一步要求拍摄写真照片,其间曾触摸少女身体。至近日,女事主报警求助。荃湾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昨(18日)以涉嫌非礼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拘捕该名男子。

据悉,被捕姓黄男子37岁,大学时是业余歌手,于演艺学院戏剧学院毕业,曾任电视台演员,曾执导及演出舞台剧。

根据《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儿童色情物品是指对未满十六岁的人,或被描划为未满十六岁的人的色情视像描划。任何人印刷、制作、生产、复制、复印、进口或出口儿童色情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0万及监禁8年。

而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22条,任何人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