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狱风云】政总外请愿 邓龙威胞兄促特首特事特办

撰文: 陈蕾蕾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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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邓龙威在菲律宾涉藏毒案距今已18年,菲律宾最高法院要求邓本月13日前提交新证据,否则极大机会维持原判终身监禁。继昨日24名泛民联署去信特首,促港府提交出入境证明,及于2006年保安局寄予邓家人的信件副本后,其关注组成员今于政总外向特首请愿,望特首可“特事特办”提供入境证明,指其入境证据为最好证供,其哥哥邓龙彪又形容此案为“网上诈骗”。

邓龙彪哥哥指现时非常急切取得入境记录。(敦倩雯摄)

菲国最高法院本月3日,限邓龙威于本月10号前,即7日内提供新证据,否则法院本有可能维持原判。邓龙威哥哥邓龙彪,今日连同关注组成员于政总门外提交请愿信,以特首林郑月娥为对象致信,望港府可促保安局提交出入境证据。其关注组成员手持纸牌“恳请港府营救邓龙威”,并多番喊出此口号。另外,前立法会议员长毛亦曾到场合照后离开。

疑菲方有意丢失出入境证明

关注组指,现时非常急切取得入境记录,强调邓只是一个小市民,无法找到该份入境出入记录,所以才向政府寻求协助。他又表示,曾经索取过入境证明并已交予律师,然而初审时因遗失当时并无呈堂,“连佢本护照都可以遗失,呢啲更加遗失埋啦。”关注组怀疑菲方有意丢失证据。

菲警指邓6月12日离境 入境记录可证6月19日才入境

邓龙彪表示,菲警证供疑点重重,并至连其弟的名字也拼错。他指,菲律警方作供时指,在2000年6月1至10日开始监视其弟,又指其弟于6月12日离开马尼拉,然而事实上邓龙威于6月19日才抵达马尼拉,所以,出入境记录成有力证据。

另外,菲警作供时提供的证物照片展示,拘捕其弟及搜查时,拍下的相片时间有矛盾,前后顺序并不吻合。其次,菲方庭上作供时指,搜捕行动依法进行,并在工程人员及大厦保安见证下进行,但该两位证人从未于到法庭作供。

望政府特事特办 促保安局供证明

邓龙彪表示,若最终无法找到该份记录,将会同与关注组成员及议员谢伟俊再研究,或请政府去信菲律宾首席法官等等。现时逼于无奈下望特区政府特事特办,促保安局提供入境证明,表示若此次最终上诉输了,其弟“可能会喺𠮶边过埋余下嘅日子。”

关注组成员政总外声援邓龙威。(敦倩雯摄)

案件形同“网上诈骗”

邓龙彪形容,若事件于现今这年代发生,则形同“网上诈骗”。他指其弟在街上被捕,然后警察便敲诈勒索他,“点知佢身上冇钱啦,就自编自导一出戏敲诈勒索他。”官员更越洋敲诈索他们,当其家人亦没钱付时,便将其拘留左十年才审讯。

持BNO护照出发未被调仓

邓龙彪表示,其弟现时身体状况良好,尚可以上网与他们沟通,又提及最近监狱内很多华人需要调仓,幸好当时邓是以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出发到菲律宾,才暂时不需调仓,有部份持特区护照的囚犯已调仓,他表示,调仓即将囚犯集中于一百多呎的监仓,而邓龙威现时仍在独立囚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