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口出】游台辱警港男或弃保潜逃 地检署:将一辈子不能来台

撰文: 刘高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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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台港人一句脱口而出的粗口,却惹上官非!一名39岁王姓香港男子,去年6月与家人包车游览台湾新北九份,其间疑不满警员向司机发告票,涉以广东话向警员爆粗,结果遭关押一晚,并被当局以侮辱公务员公署罪作出起诉。台地检署发言人指,如港男弃保潜逃返港,将会被通缉,“他可能一辈子也来不了台湾。”
根据资料,于外国都有类似的侮辱公务员罪及侮辱国家元首罪,因此大家出游要谨言慎行,以和为贵。

广东话粗口骂警 涉两宗罪被关押一晚

事发于去年6月16日(周五)下午1时许,事主王X凯,与家人往台湾新北市观光,并包下一辆的士游览瑞芳区著名景点九份。姓李的士司机载着他们上山,涉违例将车停泊在九份的公车停车处,被在场维持秩序的谢姓警员发出告票。

此时,在车内的王却为的士司机不忿,涉怒目望向警员,谢见状问道:“怎么了?”讵料,王冲口而出,以广东话骂道:“X你老母!”警员闻言,即喝令王下车,指他涉触犯公然侮辱罪,要将他拘捕。

王随即辩称:“我在说广东话,又没有在骂你!”警员反斥道:“这句脏话,台湾人都听得懂!”随后将他上铐并带返警署,将王拘留一晚,隔天即送往基隆地检署复讯,获以1万元新台币保释。

时至昨日,基隆地检署宣布案件已侦结,决定依刑度较重的侮辱公务员公署罪向王起诉。根据当地刑法,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或对于其依法执行之职务公然侮辱者,可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如弃保潜逃 将没收保释金及被通缉

基隆地检署发言人指,涉及两罪的王,如果潜逃返港未有出庭,将会被通缉,“在开庭时没有来,保释金会被没收,发布通缉令,那他可能一辈子也来不了台湾。”发言人重申,对于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员,任何人包括香港游客都要予以尊重,不可以袭击、辱骂警员,这是对公权力的一种尊重。

外地有侮辱罪 澳门女子曾被判囚一年

根据资料,部份国家或地区已将侮辱公务员罪列为刑事罪行。如法国、新加坡、台湾及澳门等等。当中于2013年7月,澳门一名27岁女子,曾拍下两名警员票控其丈夫违例泊车,将短片上载至facebook辱骂泄愤。她事后曾删文、作出道歉及自首,最终被裁定两项不法摄影及照片罪、两项加重侮辱罪成,判囚一年。

港设辱警罪存分歧

至于本港方面,自“七警案”审结后,已有声音要求设立“辱警罪”保障警务人员执法。惟于去年,时任保安局局长的黎栋国,曾在立法会会议中表示,就立法与否须小心作全盘考虑,社会意见分歧甚至两极化,政府现阶段未有计划立法,但对是否有需要立法持“开放态度”,会继续检视。

台湾导演苏三毛曾在facebook上载自制未经审定的“台湾骂人价目表”,引起热议。(苏三毛fb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