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的裁决】机场去红磡收1980元 跳表价7倍 司机被判缓刑

撰文: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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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涉滥收天价车资达1980元,为跳表价7倍被判处监禁12天,缓刑24个月;另一拉客同党涉嫌“招揽乘客”罪及一项“串谋滥收车资”罪,被判以监禁20天及12天,两项刑期同期执行。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特遣队人员于2017年11月29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一带进行打击的士滥收车资行动,派出警员假扮乘客。行动中,一名69岁姓汤男子招揽乔装游客的警员乘搭一辆由62岁姓李男子驾驶的的士。当的士由机场抵达红磡区一酒店后,的士司机开价1980元,收费约为实际跳表价7.2倍(跳表价约273元)。警员即表露身份,以“串谋滥收车资”及“招揽乘客”罪拘捕姓汤男子及姓李的士司机。

沙田裁判法院于7月11日作出判决。69岁姓汤男子被控以一项“招揽乘客”罪及一项“串谋滥收车资”罪,各被判以监禁20天及12天,两项刑期同期执行。而62岁姓李男子则被控以一项“串谋滥收车资”罪,被判以监禁12天,缓刑24个月,并就“没有展示的士司机证”及“未有将的士计程表指示器拨到开始记录位置”罪行被判处罚款共1200元。

警方发言人指,警方十分重视涉及的士违法的案件,并会继续加强针对性的执法行动,以打击相关罪行。的士滥收车资及招揽乘客属严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条例》,最高罚则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