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婴尸】母涉杀婴父隐瞒婴儿出生 家徒四壁 街坊:佢哋好怪
一名拾荒伯伯昨(29日)在屯门友爱邨垃圾站发现女婴尸体,屯门警区重案组于案发后7小时极速于同邨拘捕一对情侣,揭发有人意外怀孕后不做产检,诞下小女婴后,以钝剪强剪脐带,摆足一晚后才弃尸。今日清晨,涉事垃圾站经已解封,继续有拾荒者出没,其中一人形容女婴之死“好阴功”。而涉事单位陈设非常简陋,地上有床垫,怀疑有人每晚需要席地而睡,单位内亦传出一股类似狗尿的气味。
区议员:类似背景家庭有一定数量 曾接获约50家庭求助个案
涉事家庭居于爱智楼,当区区议员曾宪康指,昨日房署已派员跟进事件。曾宪康指表示,区内其实背景相似的家庭(即一对年轻情侣育有一名子女或以上,并领取综援)有一定数量,他接获约50个家庭求助个案中,亦以这类家庭比例最高,因家长因要照顾子女而无法出外工作,家境较拮据,故多寻求短期食物银行援助等。但曾宪康暂时未能确定涉事家庭有否向他或社署求助。
社会福利署回应指,涉事家庭并不是社署社工正在跟进的个案。事发后,社署的社工已即时进行了家访,确定该三名儿童获得适当的照顾。社署会继续跟进他们的福利需要。
“杀婴”及“隐瞒婴儿出生”均违反《侵害人身罪条例》
案件中被捕的28岁姓陈女子及其43岁姓麦男子分别被控以“杀婴”及“隐瞒婴儿出生”罪,违反本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7及第48条。当中“隐瞒婴儿出生”罪规定任何人意图隐瞒婴儿出生的事实,而以任何方式处置其尸体,则不论该婴儿在出生之前、之时或之后死亡,该人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两年。
2017年渣华道弃尸案 印佣被控隐瞒婴儿出生罪 入狱6个月
过往香港时有发生外籍女佣弃婴案件,而2017年11月一名33岁印佣涉嫌将一个初生女婴,连胎盘及脐带弃于北角渣华道市政大厦女厕厕格,后来警方渠管经挖掘后检获婴尸。印佣其后被捕,亦被控以一项隐瞒婴儿出生罪,及一项意图促致流产而施用毒药或其他有害物品罪,最终于2018年在东区法院被入狱6个月。
警讯有关“隐瞒婴儿出生”的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