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街头设“天眼”捉垃圾虫 惹实时监控市民疑云
食物环境卫生署回复查询时表示,在2016年底展开一个为期半年的安装网络摄录机试验计划,在中西区、深水埗区及元朗区合共六个非法弃置垃圾黑点安装网络摄录机,加强监察非法弃置垃圾情况,以便策划更具成效的执法行动。经咨询各区议会后,决定把计划逐步推展至全港各区,试行一年,并在今年6月初开始在部分非法弃置垃圾黑点和喂饲野鸟黑点安装网络摄录机,进行24小时监察,当中包括铜锣湾百德新街行人区,食环署指评估计划的成效,在计划实施的一年后作出检讨。
食环署又指,已就安装网络摄录机计划徴询法律意见,并会根据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出的“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实施有关安排,包括在摄录范围内张贴告示,以示网络摄录机正在运作。署方亦制定清晰的工作指引,要求员工严格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所涵盖的收集个人资料方式的规定,妥善处理私隐问题。所有录像的披露仅限于采取法律行动时的需要。若违例事项在六个月内未能作出检控,有关的录像将会被删除。食环署人员会根据网络摄录机所搜集的资料,部署及采取突击执法行动。
食环署:计划获各区区议会支持
食环署表示,承办商现正进行有关安装工程,以便稍后开始监察非法弃置垃圾情况。据署方向承办商了解,该金属柱上的警告标贴是制造商提醒安装技术人员要注意的安装事项,例如附近若有高空电缆横过要留意,该金属柱并不会构成危险。署方已提醒承办商在完成安装工程后,尽快除去不必要的标贴,以免引起公众误会。署方称安装“天眼”计划已于早前提交文件咨询各区议会并得到支持,会按区议会提议的地点及先后次序安装网络摄录机,以打击在黑点非法弃置垃圾的违法行为。若有地区人士对个别地点的网络摄录机的运作安排有异议,会考虑是否需要再咨询相关区议会意见。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没收到食环署联络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回复查询时表示,食环署未有就是次安装摄录装置的计划联络该署,署方补充,《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中并没有禁止安装闭路电视的条文规定,但资料使用者若打算安装闭路电视或使用相关的摄录器材时需考虑不同的因素,包括如何尊重没有进行违法行为人士的私隐、可否避免拍摄不相关的人士以及如何保存有关资料等。公署作为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监管《私隐条例》的公正执行,故不会评论个别政府部门如何履行其法定职能或执行其职务。就私隐而言,《私隐条例》订明除非个人资料是为了直接与将会使用该资料的资料使用者的职能或活动有关的合法目的而收集;资料的收集对该目的是必需的或直接与该目的有关的;及就该目的而言,资料属足够但不超乎适度,否则不得收集资料。此外,资料使用者亦须以切实可行的方法告知资料当事人收集其个人资料的目的,以及资料可能转移给哪类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