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红Van】警元朗截3车 19座坐25人 拘七旬女司机及两男司机

撰文: 邓海兴 赖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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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43及54岁)一女(71岁)小巴司机,均涉嫌“危险驾驶”被捕,涉事小巴涉嫌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被送往汽车扣留中心检验。警方事后亦抄低所有其他乘客资料,并劝吁他们以安全为上,切勿助纣为虐。新界北交通特遣队署理警署警长黄国远表示,涉事路线小巴于清晨时份属“独市”生意,由黑帮操控,车少人多,曾有车超载达8人,多出的只是“企位”或不固定位置,车速又不慢,易生危险,但因清晨是上班繁忙时间,不少乘客冒险乘搭。

新界北交通特遣队署理警署警长黄国远称,涉事路线小巴于清晨时份属“独市”生意,有黑帮操控。(赖南秋摄)

应即时举报及下车 否则“知法犯法”

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表示,公共交通工具均清楚列明载客人数,并按车辆载客量与保险公司订立保单,超载车辆不属保障范围内。罗少雄指,乘客如登上加装额外座位的红顶小巴,应即时举报及下车,否则如同“知法犯法”及影响索偿。

罗少雄续指,如小巴因超速驾驶而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会赔偿,惟乘客或因“参与事件 ”,需承担部份责任,“保险公司未必赔咁足”。罗称,如乘客因登上涉事小巴受伤,索偿100万元,“佢明知可避免,但唔避免 ”, 或要承担当中百份之十 ,如事主不同意赔偿方案,最终需由法官裁决。

罗少雄举例指,如乘客并无佩戴车上安全带,无法减少发生意外的机会,保险公司或要乘客承担部份责任。他又以乘搭升降机作比喻, 如有人进入升降机以致超重,“一定要有人出䢂,如果冇人肯出,自己要出,明知有咩事,保险保唔到,自己会好危险 ”。他指,一般市民“以为冇咁跷,有事或会一齐中招,但唔系一齐中(招),系保单即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