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图走私龙吐珠返内地 水警穷追12公里截停拉3人

撰文: 刘高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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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西分区特遣队人员联同情报组及海关人员,于今日清晨5时15分,在屯门避风塘对开海域进行反走私行动。人员于上址对开发现3名男子,将一批货物搬到一艘渔船上,遂上前截查,追至12公里(约6.5海里)外的香港国际机场以西对开,终将该艘渔船截停。

人员经初步调查,船上一名本地男子及两名内地男子,年龄介乎35至69岁,涉嫌企图输出未列舱单货物被捕。人员并检获该艘渔船及93箱鱼类货物,部份怀疑为受管制鱼类,包括一批俗称“龙吐珠”的观赏鱼龙鱼。有关案件将转交海关跟进。

在旺角开设龙鱼水族馆的东主阮先生指,一般而言,因一箱龙鱼可逃税约1,000元,加上由原产地运抵内地需运费,因此有些批发商会选择走私渠道“搏一搏”。但由于走私运送期间,会有大批鱼死去,更要冒着充公的风险,得不偿失,因此现时已较少听闻有走私龙鱼的情况。

阮先生续称,由警方提供的图片可见,该批是刚产出的幼小银龙,多产自印尼及泰国等地,成本价约10至20元一条。阮先生解释,银龙身上系着的橙红色“啷啷”物体,为胎盘来。因龙鱼为卵胎生鱼类,幼鱼经孵化出来时,仍靠这胎盘提供营养,两星期后,该胎盘会被龙鱼完全吸收。因此这批幼鱼走私回内地后,会先在鱼场养大,才再转售图利。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幼小的银龙身上仍系着橙红色的“啷啷”,为可供营养的胎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