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中牛肉干】处理纠纷案大埔违泊被抄牌 无人警车下午照乱泊

撰文: 邵沛琳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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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牌AM6866的警车,停泊在大埔宝湖里路边,疑违泊遭发出《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的通知书。(网上图片)

警车疑违泊遭抄牌?今日(13日)中午12时53分,一辆车牌AM6866的警车,停泊在大埔宝湖里路边,而该处并非许可泊车。疑当时警员前往执勤,车内空无一人。此时,有执法人员发现该辆警车遗泊路边,遂发出《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的通知书。至于,该警车遭抄牌的原因为在非泊车处停泊,被定额罚320元。据了解,警员当时上楼跟进一宗纠纷案件。

下午警车疑照违泊

至下午3时许,记者于大埔宝湖里对开视察,发现上址有另一辆警车停泊上址。有停车场职员指出,由于停车场对开的宝湖里,违例泊车情况非常严重,“成日搞到啲车转唔到弯”,经常有交通警到场抄牌。而据记者观察,上址没有任何停车措施,以及该警车内空无一人。

《警察通例》警车留在公众地方 不可无人看守

根据《警察通例》不可把警车留在公众地方无人看守,除非为协助市民或另一名警务人员、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而须召唤协助;另外,警察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条例》及其附属法例、《道路使用者守则》及本章通例规定。包括:遵从穿著制服的警务人员或穿著制服的交通督导员所发出的指示。

至下午3时许,香港01记者于大埔宝湖里对开视察,发现上址有一辆车牌AM8752的警车停泊上址。(郭倩雯摄)

警方:当时该处并没有车辆阻塞

今日(13日)中午12时53分,一辆车牌AM6866的警车,被发出发出《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的通知书。(网上图片)

警员将车停路边 前往执行职务

警方发言人回应指,大埔警区人员今日(13日)下午约12时25分驾驶一辆警车前往宝湖里3号处理一宗纠纷及有人意外受伤案。因当时现场及其附近并无合法车位,警员将警车停泊于宝湖里一号对开路边,尽快前往执行职务,当时该处并没有车辆阻塞。

交通督导员于上址 共发出9张“牛肉干”

其后,警方接报指宝湖里有车辆阻塞,交通督导员前往处理,并于上址发出共9张交通违例定额罚款通知书。人员完成处理案件后,随即将警车驶离上址。警方不时提醒前线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需留意路面交通情况,尽量避免对交通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响。

条例:警队用途车辆 不受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限制

根据香港法例374C章《道路交通(泊车)规则》第10条,作警队用途的车辆不受禁止泊限制;而根据第374G章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60条,为警队用途而在道路上驾驶任何车辆,不受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