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公司前董事 涉串谋提供480万元非法佣金

撰文: 林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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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一名公司前董事,涉串谋提供非法佣金。(资料图片)

廉署起诉一名物流公司前董事,控告他涉嫌串谋向两名电子零件生产商前雇员,提供共约480万元非法佣金,以获判及续判一份物流合约,被控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告获准保释,下周一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55岁被告戴锦华,于1979年至1996年期间,曾在香港东电化有限公司任职,该公司从事电子零件制造及贸易生意,其后他加入翡翠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出任董事兼股东。

控罪指被告涉于2005年某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香港东电化当时两名雇员每人每月提供约10万元,作为翡翠物流获判及续判香港东电化一份物流合约的报酬。涉案的非法佣金据报共约480万元。廉署发言指,香港东电化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