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拟聘大状上诉终院 本月25日处理申请

撰文: 谭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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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梁鹏威摄)

商人陈振聪(56岁)因伪造及行使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3年前被判罪成入狱12年。他早前自行申请终审法院上诉时,称因资产被法庭冻结而申请法律援助,惟今日法庭宣布法援署已拒绝申请。陈振聪面临无律师代表之际,突称“得朋友帮助”,获一名律师作代表,并将聘大律师处理申请。法官把案件押后至本月25日处理上诉许可证明书申请。

法援被拒 突称“得到朋友帮助”

陈振聪今早由惩教署人员以高设防囚车押送至高院应讯。上诉庭副庭长伦明高在庭上指,陈与其家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无法通过法援署资产审查,署方于上周五拒绝有关申请。陈振聪其后突然在庭上指,自己“得到朋友帮助”,获律师鲍文宜作代表,伦明高遂把案件延至下午再讯。

鲍文宜下午在庭上表示,陈振聪将聘一名大律师处理上诉申请,并就该名大律师意见,提出索取案件早前的聆讯誊本,惟伦明高认为与案件无关而拒绝,并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5日处理上诉许可证明书申请。

陈振聪3年前被判罪成及判囚12年,现囚于赤柱监狱。(资料图片)

陈振聪在2006因伪造及行使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企图夺得830亿元遗产,2013被判罪成及判囚12年,他去年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诉,但被高院上诉庭颁下长达162页的判词驳回上诉,其后他再申请终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