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重犯】印度计划向本港提出引渡 大律师陆伟雄:过程较复杂
撰文: 彭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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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尖沙嘴一宗巨款劫案,其中一名被捕的29岁印度男,原来是被国际刑警以“红色通缉令”追缉的“极度重犯”及疑为恐怖分子,于印度作案累累。据印度传媒报导指出,印度警方现正计划透过外交向本港提出引渡疑犯回国受审。
惟大律师陆伟雄指,该名通缉犯正牵涉本港另一宗案件,会增加引渡过程的复杂度,现时印度政府须密切关注案件在本港的进展,待有审判结果,再视乎法庭的裁决,透过外交层面与港府商讨引渡请求。
红色通缉令属最高级别 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出
红色通缉令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要求他国协助侦查犯罪时所发放的国际通报之一,属最高级别的通缉令,有效期为5年。但红色通报非逮捕令,不具强制力,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红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缉人员实施拘捕并参照本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国际引渡。而能否提出引渡,取决于发出通报的成员国与疑犯所在国(或地区)有否签署引渡条约。
大律师:通缉犯牵涉本港案件 引渡过程较复杂
大律师陆伟雄指,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当红色通缉令发出时,各国要留意国内该个通缉犯有否在当地。而是次个案中,于本港拘捕到通缉犯,陆伟雄称,则代表不用再在国际上对该名通缉犯作出通缉:“话晒畀全世界听佢系香港,简单嚟讲唔使再通缉。”
印度政府正透过外交,向港府提出引渡该名通缉犯回印度的请求。惟陆伟雄指出,由于通缉犯正牵涉本港另一宗案件,印度在向港府提出将该名通缉犯引渡到印度受审时,过程会较复杂。陆解释,因通缉犯牵涉在本港的另一宗案件,印度需要跟进本港法庭对该宗案件审判进展及结果,从而决定何时提出引渡。
惟陆续指,案情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变数,他举例,若本港法庭判该名通缉犯终身监禁,引渡便难以实行;若本港法庭判该名通缉犯囚禁数年,当服刑完毕后,印度政府可透过外交层面就引渡请求与港府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