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自行申法援上诉被拒 突得朋友帮助有律师代表

撰文: 谭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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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陈振聪今早突得朋友帮助,找到律师代表。(资料图片)

商人陈振聪(56岁)因伪造及行使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在2013年被判罪成,判囚12年。他早前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时,并无律师代表,又因资产被法庭冻结而申请法援,但他今日在庭上突指自己“得到朋友帮助”,将安排律师作其庭上代表。

陈振聪上月提堂时,因在临开庭前不久才申请法援,上诉庭将案件押后至今日再提讯。上诉庭副庭长伦明高指,因陈及其家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无法通过资产审查,因此其法律援助于上星期五(1月8日)被拒。陈振聪其后突指自己得朋友帮助,将获鲍文宜律师作其代表,并要求一个月时间作安排。

庭上的鲍文宜律师从公众席到律师席上回应伦明高提问,指陈并未将正式指示交予自己。伦明高其后将案件押后至今天下午4时半后再讯,让陈振聪与鲍文宜再作商讨。

陈振聪在2006因伪造及行使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企图侵吞830亿遗产,2013被判囚12年,他去年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诉,但被高等法院颁下长达162页的判词,驳回上诉,后再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案件编号:CACC233/13】

陈振聪今早由囚车押送抵达高院。(梁鹏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