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收贿包庇赌档罪成候判 去年警涉贪投诉升9%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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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检控一名警长,涉嫌收受一名女士1,000元现金利益,包庇该女士经营非法赌档,两人分别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向订明人员提供利益,今日(23/3)在区域法院被判罪成。法官沈小民把案件押后至明天(24/3)判刑,还押惩教署看管。据廉署统计,去年有关警方的贪污投诉有221宗,比前年上升9%。

两名被告分别为47岁警长赖永杰及48岁无业女士欧培兰,欧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营办赌场罪名。案情透露,赖于案发时是一名警长,隶属葵青警区特别职务队,他及同袍于2012年6月5日参与一项行动,当时欧涉嫌在葵涌营办一个赌场被捕,但此后赖及欧经常通电话。欧培兰自2013年3月起,再与另外两人在葵涌,营办另一个非法麻将赌档,当时赖永杰已由葵青警区特别职务队,调至巡逻小队。虽赖知悉欧在其巡逻范围内,营办非法赌档,却没向上级报告或执法,甚至曾在扫荡非法赌档行动的前一日,致电欧通风报信。两名被告其后于该年7月25日,在荃湾一间餐厅见面,期间欧把一捆共1,000元纸币,在台底交予赖,赖在未申请许可下收取,亦从没向其上级报告,或申报与欧的交往及其公职之间的利益冲突,故最终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