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工伤】红磡黄埔花园灭虫男工 天台失足堕下 压毁棚架毙命

撰文: 邵沛琳 梁铭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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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外墙一个棚架损毁。(梁铭康摄)

今(21日)早上10时48分,红磡黄埔花园一名62岁姓李男工,由绿榕苑4座一个约50米高的天台堕下,外墙一个棚架损毁。男事主倒卧平台,由途人发现报警。警员接报到场,救护员证实男事主当场死亡。警方正封锁现场调查,以及了解主堕楼位置,数名工友在场协助调查。警方初步调查相信事件无可疑,列作工业意外。劳工处亦派员到场了解。

男事主堕楼前进行灭虫工作

现场所见,死者伏尸位置附近发现,相信属于死者的灭虫工具及手推车。现场消息指,男事主堕楼前与数名工友,于第4座天台进行灭虫工作。其间怀疑他失足堕下,压毁4楼一单位外墙棚架。据知,死者是有佩戴安全带,惟未知死者堕楼原因,劳工署及警方仍在调查案件。另外,工业伤亡权益会及建造业职工总会亦派员到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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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对家属致深切慰问 已停止大厦天台工作 调查是否有违例

劳工处:向有关雇主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

就事件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对于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劳工处十分难过,并对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另外,处方得知意外发生后,已即时派员到意外现场展开调查。并且向有关雇主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在其大厦天台上进行工作,直至我们信纳雇主已采取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劳工处正调查事件 调查是否有违例事项

此外,劳工处正全速进行调查,以确定意外成因,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会依法处理;就今次意外,劳工处会于日内在网页发放“职安警示”,以及透过电子邮件通知持责者、工会和安全从业员专业组织等,简介意外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的作业装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