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司机撞车逃走被截停 即连队两啤酒扰酒测程序 囚6周兼停牌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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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5岁男司机,去年7月12日于大埔汀角路,驾私家车撞向另一私家车后企图逃走,被途经驾驶者截停后,饮下两罐啤酒,企图干扰酒精呼气测试程序及结果。警员拘捕该名司机,他被控“危险驾驶”、“酒后驾驶”、“发生交通意外后没有停车”等7项罪名,今日(12日)被判囚6周、停牌6个月及罚款3,000元。
案中被撞私家车的司机受轻伤,经治理后已经出院。
去年7月12日有驾驶人士途经大埔汀角路,目击一辆私家车怀疑撞向另一辆私家车后,企图驶离现场,于是上前截停肇事车辆,并怀疑该名男司机涉嫌酒后驾驶,遂报警求助。其间,肇事男司机于私家车内取出两罐啤酒饮下,试图干扰酒精呼气测试程序及结果。
警员接报到场,经初步调查,该名案发时35岁姓汪本地男司机未能通过酒精呼气测试,涉嫌酒后驾驶被捕。案件交由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意外调查队跟进调查。
警方经深入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后,汪男被落案起诉共7项罪名,包括各一项“危险驾驶”、“酒后驾驶”、“发生交通意外后没有停车”、“妨碍司法公正”,以及3项“在道路上驾驶有缺陷的车辆”。
案件今日(12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汪男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6星期、停牌6个月及罚款3,000元。
警方提醒巿民,酒后驾驶危害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以任何方式试图干扰酒精呼气测试程序及结果,有可能干犯妨碍司法公正罪。
根据香港法例,“酒后驾驶”及“妨碍司法公正”属严重罪行。“酒后驾驶”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2.5万元,并分别须停牌3年。警方呼吁市民为己为人,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