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刘珈汶被通缉 其姑姐姑丈协助警方国安处调查后离开警署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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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4日,警国安处再悬红 100 万元,通缉 6 名涉嫌违反《国安法》的已离港人士。继早前与被通缉人士钟剑华相关的人士协助调查后,另一名被通缉的前区议员刘珈汶的亲友亦需助查。警方国安处今早(10日)邀请一名刘姓女子及一名郑姓男子,据悉两人为刘的姑姐和姑丈,到沙田警署协助调查一宗与刘珈汶有关的案件。

刘珈汶的姑姐姑丈离开沙田警署。(马耀文摄)

今日(10日)中午12时10分,刘的姑姐和姑丈离开沙田警署,未有发言。

国安处自1月中旬(1月13日)至今已作出6次行动,累计带走13名与国安逃犯有关的重点联络人作出调查,包括他们的妻儿、家属及工作伙伴。

警国安处去年12月再悬红通缉 6 名涉嫌违反《国安法》的已离港人士,当中包括前区议员刘珈汶。(资料图片)

现年29岁的刘珈汶,涉嫌违反“煽动分裂国家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条)。她被指是“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于 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间,持续透过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与外国政府官员、国会议员及政客会面、出席公开活动发表演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或影片等,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以及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消息指出,刘珈汶于2024年11月亦曾在YouTube直播节目上,发表鼓吹港独及支持美西方制裁香港法官及特区政府官员等言论。

她另涉嫌于2021年12月在一个互联网直播中,与张昆阳、李轩朗等人,涉嫌煽动选民杯葛立法会选举。他们被廉政公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指涉嫌在立法会选举期间,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刘珈汶已于2021年离港前往英国。

警国安处去年12月再悬红通缉 6 名涉嫌违反《国安法》的已离港人士,当中包括前区议员刘珈汶。(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