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联警一连4日反黑工 搜装修单位餐厅 拘11人包括一雇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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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一连4日(13至16日 )在全港多区展开代号“曙光行动”反非法劳工,联同警方的“冠军行动”和“风沙行动”,合共搜查了59个目标地点,包括装修中单位及餐厅,共拘捕8名怀疑非法劳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

入境处的“曙光行动”中,搜查了5个目标地点,包括装修中单位及餐厅,共拘捕两名怀疑非法劳工。(入境处提供)

在入境处的“曙光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5个目标地点,包括装修中单位及餐厅,共拘捕两名怀疑非法男劳工,年龄均为37岁。

在警方“冠军行动”中,人员于东区及西区搜查了54个目标地点,共拘捕3男3女怀疑非法劳工,年龄介乎28至59岁。另外拘捕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53岁女雇主,及两名逾期逗留女子(42及44岁)。其中一名女子同时涉嫌行使及管有怀疑伪造身份证。以上8人已交由入境处跟进。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

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罚可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