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多区打击非法劳工 27男女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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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南总区机动部队、葵青警区、荃湾警区、沙田警区、大屿山警区及机场警区联同入境事务处人员,本周三(15日)进行代号“冠军”、“权能者”及“岭马”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罪案黑点。

警方带走涉案女子。(警方提供)

行动中,两名内地男子、20名内地女子、两名外籍男子及3名外藉女子,年龄介乎30岁至56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逾期居留人士接受雇佣工作”及“非法劳工”被捕。

当中,新界南总区机动部队和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于荃湾市中心一带进行扫黄行动,拘捕17名内地女子。

警方带走涉案女子。(警方提供)

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并将会由警务处及相关部门作出跟进。

据了解,涉案内地男女持双程证到港,至于被捕外籍男女全部来自印尼,持护照到港。

警方带走涉案人士。(警方提供)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

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则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