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湾打击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违例 发千张牛肉干拘1内地男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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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警区在周三及周四(8日及9日)于区内采取执法行动,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违例停泊的交通罪行,确保道路畅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和守法意识,以保障市民安全。行动中,警方共发出1215张定额罚款通知书、19张传票及拖移2辆造成严重阻塞的车辆。
此外,警方亦拘捕一名43岁姓王内地男子,涉嫌“驾驶未获发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他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2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违例泊车除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外,更有可能导致交通意外,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呼吁驾驶人士切勿因一时之便,违例停泊车辆。
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