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冚工厦非法赌档按摩院拘54人 白领误堕法网以为毋须抽佣即合法

撰文: 黄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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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击工厦非法活动,在黄大仙区捣破5间怀疑非法赌博场所及1间怀疑无牌按摩院,拘捕54人。被捕人中不乏白领或专业人士,他们以为只需要付入场费而不涉及“抽水”的非法赌场是合法,误堕法网。不法分子以Party Room(派对房间)掩饰非法赌博场所,警方提醒以业务形式经营的赌博行为,甚或涉及第三方得益例如“抽水”或付入场费等,均属违法。

行动中,警方检获多张得州扑克台、2张电动麻雀台、大量筹码及现金,以及3张按摩床和按摩用品。(黄伟民摄)

黄大仙警区于11月下旬至12月期间,展开代号为“勇策”执法行动,捣破5间怀疑非法赌博场所及1间怀疑无牌按摩院。警方以“经营非法赌场”、“协助经营非法赌场”、“ 在非法赌场内赌博”及“经营无牌按摩院”等罪拘捕44男10女(15至64岁),当中3人自称有黑社会背景。行动中,人员检获多张得州扑克台、2张电动麻雀台、大量筹码及现金,以及3张按摩床和按摩用品。

黄大仙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督察林建宇提到,黄大仙警区内有超过40栋工厂大厦,而工厂大厦的用途主要为工业以及货仓等。警方留意到有不法分子贪图工厦单位便宜的租金和隐蔽性,利用工厦单位作非法用途。此外,他指不法分子会利用社交媒体上的隐蔽性,以及其难以确立用家真正身份的特质,透过社交媒体宣传非法场所。据知,不法分子会将非法赌博场所会扮成Party Room(派对房间),令赌客误堕法网。

黄大仙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督察林建宇提到,不法分子贪图工厦单位便宜的租金和隐蔽性,利用工厦单位作非法用途。(黄伟民摄)

经过针对性以及主动搜集情报,警方派遣探员乔装打扮到非法场所,搜集证据及情报,成功锁定及捣破区内多个非法场场。林建宇指,54名被捕人中,有部分已经被控告相关罪行,而其余人士正获准保释后查。据了解,15岁被捕男子为一名赌客。

警方相信行动成功打击多个在区内活跃的犯罪团伙以及其收入来源。据知,一个得州扑克赌场一晚会吸引约10多名赌客,入场费约150至200多元不等,按人头收费,非法赌场一晚可赚取1000多元;有赌场1个月的营业额可达约2至4万元。警方表示会继续采取主动大型执法行动,打击相关犯罪分子,确保工厂大厦不会被犯罪分子用作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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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及财富调查组督察郑励臻提到,是次行动,警方除了搜查犯罪场所外,更联同地政总署进行联合巡查。 行动中,一共巡查18个场所,并已交由地政总署作相关跟进,包括发出警告信、罚款及钉契。

科技及财富调查组督察郑励臻提醒,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任何人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赌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7年。(黄伟民摄)

巡查的场所中有不乏为俗称Party Room的娱乐场所,而有部份Party Room更被改装为非法赌场。警方提醒工厦租客和业主,要留意单位的使用用途,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工厦单位图利。

此外,警方留意到犯罪分子会以“毋需抽佣金”, 即俗称为“毋须抽水”作噱头,吸引市民到非法赌场赌博。郑指被捕人有不少是白领或是专业人士, 但他们都误以为只需要付入场费而不涉及“抽水”的非法赌场是合法。

黄大仙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督察林建宇及科技及财富调查组督察郑励臻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第3条,即使在私人场所进行赌博,甚至有部份人士是经朋友介绍前来,只要赌博行为是涉及业务形式去经营,甚或涉及第三方得益,即是非赌博游戏中的赢家获益,例如“抽水”或付入场费等,均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3个月;重犯者最高更可罚款港币5万元以及监禁9个月。

除了赌客外,有部分被捕人士以为到这些得州博客赌场协助派牌或负责开门打点等,并无干犯任何罪行。据了解,部分人士一日工作约6小时,可赚取1000多元,或者可会从客人获取“贴士”。警方提醒,此上行为有可能已经干犯“协助经营赌场”。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任何人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赌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7年, 请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