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17岁女、32岁男图携太空油烟弹往内地 落马洲遭海关拘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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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于12月27日及28日,分别在落马洲管制站及落马洲支线管制站,侦破两宗涉及旅客管有属《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第1部毒药的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案件,检获4粒怀疑“太空油毒品”烟弹,拘捕一男一女,两人均已获保释候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第一宗案件涉及一名17岁本地女子,她12月27日经落马洲管制站前往内地,海关人员清关时,在其手提袋内搜出一粒怀疑“太空油毒品”烟弹及相关吸食器具,遂把她拘捕。

海关在一名经落马洲管制站前往内地17岁女子的手提袋,搜出一粒太空油烟弹及吸食器具。(海关提供)

第二宗案件涉及一名32岁本地男子,他于12月28日经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前往内地。海关人员替他清关时,在其身穿的牛仔裤上发现一个特别缝纫的口袋,内藏3粒怀疑“太空油毒品”烟弹。该名男子随即被捕。

海关在一名经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前往内地32岁男子的牛仔裤,发现一个特别缝纫的口袋,搜出3粒太空油烟弹。(海关提供)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举报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贩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