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罗湖拘返港六旬汉 涉过去一年多全港7宗爆窃案 盗近$48万财物

撰文: 戴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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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圣诞节 (25日),警方在罗湖口岸拘捕一名返港的六旬汉,他涉嫌与2023年11月起至今年12月发生的7宗爆窃案有关,大部分案发地点为工厦,涉款达47.6万元。

调查显示,被捕男子在深夜犯案,撬开锁头或从未锁上的窗爬入单位,盗走首饰现金及电话。警方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后锁定及拘捕疑犯,他将会被落案起诉。

警方昨日 (25日)在罗湖口岸拘捕一名返港的六旬汉,他涉嫌与2023年11月起至今年12月发生的7宗爆窃案有关。(戴慧丰摄)

警方于今年12月20日接获报案,火炭两个工业大厦单位遭人爆窃,损失一批价值约港币3万元的珠宝及现金。沙田警区刑事部接手调查,通过情报搜集及分析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后,当中包括政府最新的闭路电视系统,成功锁定犯案男子身份。

警方调查后发现,贼人在犯案后曾返回内地,昨日( 25日)该名60岁姓叶男子经罗湖口岸回港后时被警方拘捕。沙田警区情报组主管督察麦慧明指,被捕男子涉嫌与2023年11月起至今年12月发生的另外6宗爆窃案有关,案发地点位于沙田、葵涌以及观塘,大部份案件发生于工业大厦内,损失金额合共47.6万元。被盗的财物包括现金、手提电话、首饰。

消息指,被捕男子报称为运输工人,有爆窃案件前科。警方检获被捕人犯案时身穿衣物、公事包、犯案工具包括螺丝批、铁锤及金属切割工具。据悉,贼人犯案时会携同公事包遮掩面容。

调查显示,被捕人大多选择深夜时间犯案,犯案手法为撬开单位铁闸锁头,或由未经锁上的门窗进入作案。被捕男子仍被通宵扣查,将被落案起诉“爆窃”罪。

警方提醒,入屋犯法罪为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盗窃罪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警方呼吁,市民应加强防盗措施,安装坚固门锁或闭路电视系统,在长假期外出时,应检查门窗有否锁好,避免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如发现单位附近有可疑人士徘徊,请立即联络警方。

沙田警区情报组主管督察麦慧明交代案件。(戴慧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