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目关GPS避执勤 辩方保留不在场证据权利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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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一名将近退休的救护队目,涉嫌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期间,擅自关闭救护车上第三代调派系统的全球卫星定位仪(GPS)204次,并人手输入错误位置,避免执勤。消防处发现事件并转介廉政公署调查后,他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今早(8/3)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他的代表律师称,会保留向法庭提出不在场证据的权利,案件将押后至本月29日转介区域法院。
被告救护队目余岑发(54岁),当时驻守蓝田救护站。廉署上周落案控告他公职人员失当罪,控方今早向法庭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不反对被告继续以原有条件5,000元现金担保,另要求被告担保期间不得接触案件证人。辩方则在庭上强调,被告会保留提出不在场证据的权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其后批准被告继续保释。
案情指,被告涉于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执勤期间,在未有合理解释下蓄意行为失当,关闭救护车上第三代调派系统的全球卫星定位仪(GPS)204次,并将错误位置输入系统,误导消防通讯中心人员;通讯中心不知道被告的救护车及车上其他人员的真正位置,未能指派他们到附近地区执勤。
消防处第三代调派系统自2005年3月起投入服务,系统可让消防处确认辖下紧急车辆的即时位置,再根据事发现场位置,调派当区最接近的车辆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