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幼稚园作案 公屋储物室金蝉脱壳 46岁男涉盗$23万财物被捕
新界及九龙多区幼稚园接连被人爆窃,警方新界北总区刑事部昨(21日)拘捕一名46岁本地男子,涉嫌5月至今犯下13宗爆窃案,当中11宗针对幼稚园、2宗针对地盘及办公室,损失财物总值超过港币23万元。警方相信贼人作案后,到公屋储物室换衫及暂时存放赃物,于是埋伏在他准备再犯案时将其拘捕。
警方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第一队高阶督察刘咏琳讲述案情,指警方留意到新界、九龙多区,包括屯门、上水、荃湾、葵涌、沙田、田心、深水埗、油麻地、将军澳,多宗以幼稚园为目标的爆窃案件,于是展开深入调查以及情报分析。警方透过翻查及分析大量闭路电视片段,成功锁定贼人身份。
调查显示疑犯单独行事,会在凌晨时分,到目标处所用硬物撬开门锁或窗框再入内搜掠,同时偷走现金及手提电脑、相机、电话等电子产品。疑犯会在犯案前后去深水埗区内一个公共屋邨储物室更换衣物,以及暂时存放偷窃财物,以图掩人耳目。
新界北总区刑事部昨(21日)晚凌晨进行拘捕行动,于涉案储物室附近进行埋伏,并待疑犯更衣后怀疑再去犯案时将佢拘捕。警方在涉案储物室及被捕人的住所起回一批相信为犯案时所穿着的衣物,以及电子产品。经过比对,起回的衣物及失物牵涉至少13宗爆窃案件。当中有11宗案件涉及幼稚园,损失财物包括现金港币15万元、电脑及电话,失物总值超过18万元。另外2宗爆窃案分别发生在地盘及办公室,损失财物总值超过港币4.3万元。
被捕男子姓俞(46岁),报称无业,怀疑有三合会背景,目前正被扣留调查,被暂控共12项“入屋犯法”罪及一项“企图入屋犯法”罪,案件将于明天(2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12月20日显径邨地下一间幼稚园遭爆窃▼
▼12月19日荃湾石围角邨石翠楼地下一间幼稚园遭爆窃▼
▼12月19日屯门安定邨定康楼地下一间幼稚园遭爆窃▼
▼12月17日屯门堂一间幼稚园遭爆窃▼
警方重申,入屋犯法是一个严重的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 《盗窃罪条例》 ── 第11条,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判处监禁14年。 打击揾快钱是警务处处长其中一个首要行动项目,于假期间警方亦会特别针对爆窃黑点,加强巡逻,打击犯罪活动。
警方呼吁,圣诞假期及新年将至,不论市民外游,或节庆期间暂停营业,位处村屋的商户、学校、地舖或者低层单位切记加强保安,可以考虑加装窗花、锁头及具警报功能感应器,并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财物在家或公司,防止贼人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