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无业女涉向政总掷油漆弹落网 疑因个人情绪及家庭问题犯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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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19日)晚上,金钟政府总部一道面向夏悫道的侧门外花槽,遭人从天桥上投掷油漆弹,致石壆和地面“染红”,范围约2米乘3米。特区政府强烈谴责有关违法行为。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及调查后,今早(21日)派员于大角咀埋伏,以涉嫌“刑事毁坏”拘捕一名涉案女子,相信她因个人情绪及家庭生活问题而犯案,她正被扣调查。
港岛总区刑事部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萧智谦称,警方昨日(20日)接获报案,指于夏悫道近添美道行人路花槽被淋泼红油。萧指,案发为周二晚上8时15分,当时有一个装有红色油漆的玻璃樽,从连接政府总部的行人天桥平台抛下夏悫道,击中政府总部花槽及对开行人路,地面留有大量油漆痕迹,警员于现场检获一个破裂的玻璃樽,事件中无人受伤。
港岛总区刑事部经翻查闭路电视及作深入调查后,成功锁定一名女疑犯。人员今早进行埋伏式行动,在大角咀63号埃华街休憩花园外,拘捕一名姓麦(46岁)女子,其后将她押回其位于工厂大厦的住所搜查,并检获她犯案时所穿的衣服、波鞋及手提袋等。被捕女子报称无业,涉嫌“刑事毁坏”,现正被扣留调查,。
萧智谦表示,这些衣物及波鞋均沾有红色油漆,相关证物稍后会进行化验,而案件经初步调查后,相信女被捕人犯案动机是与其个人情绪及家庭生活问题有关。
特区政府昨日发出声明,强烈谴责有关违法行为,并强调警方会彻查案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对所有违法行为必定追究到底。
警方提醒,刑事毁坏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香港警方非常重视案件,并强烈谴责有关违法行为。警方会彻查案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